國稅總局調整個稅政策白領「雙薪」將縮水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世華財訊) 2009-09-01 11:00
2009年9月1日 08:10
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明確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執行問題的通知》。《通知》中對廣大白領影響頗深的一項規定,是原有的「雙薪制」計稅方法停止執行。專家指出,這必然會大幅度提高員工最後一個月份的納稅額。
據每日經濟新聞9月1日報道,白領們今後的年底績效獎金將由於計稅方法的改變而縮水。
31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明確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執行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 《通知》)。《通知》停止了此前執行的「雙薪制」計稅法,並對分屬於勞務報酬所得的董事費,以及屬於財產轉讓所得類別的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得收入涉及的個稅徵收條款,進行了更加細緻、嚴格的規範。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國稅總局此舉說明財政增收工作的力度正在進一步強化,個稅增收的範圍也在擴大。
「雙薪」納稅將增加
《通知》中對廣大白領影響頗深的一項規定,是原有的「雙薪制」計稅方法停止執行。
據劉桓介紹,目前很多公司實行一年發放13個月工資的薪酬制度(即「12+1」),按照之前「雙薪制」計稅方法,納稅人取得的「雙薪」,應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稅,也就是第13個月工資同以往12個月一樣,單獨納稅。
但是「雙薪制」計稅方法停止執行後,第13個月工資將合併計入第12個月工資,按照累進制的計稅方法,一次性繳稅。
「這必然會大幅度提高員工最後一個月份的納稅額。」劉桓表示。由於很多公司將第13個月工資作為年終獎發放,這一新規無疑意味著日後白領們的年底績效獎金將在一定程度上「縮水」。
董事費併入工資徵稅
在31日的《通知》中,國稅總局還表示,個人在公司(包括關聯公司)任職、受雇,同時兼任董事、監事的,應將董事費、監事費與個人工資收入合併,統一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不少公司的高管同時兼任董事或監事,這種情況如何納稅,以前稅法中的表述比較模糊。這一規定將繳納的方式變得更為嚴格和明確了。」劉桓表示。
事實上,董事費屬於勞務報酬所得,如果單獨徵收的話,按照稅法其最高一級的稅率為20%。而按照新的規定併入工資後,這部分收入也將一同併入「工資、薪金所得」的稅款項,從而必須按照45%的最高稅率標準繳納。「新規推出後,無疑會提高這些高收入群體的個稅繳納額度。」劉桓解釋道。
此外,另外一個個稅繳納的「灰色地帶」也在昨日的《通知》中得到規範。國稅總局要求,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許扣除其相應的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餘額按照規定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這說明稅總正在加強對財產轉讓所得的個稅徵收,一方面是為了財政增收,另一方面也是為了讓財產轉讓過程中的個稅繳納細節更加規範。」劉桓表示。根據這一更加嚴格的規定,若夫妻離婚時變賣房產、一方將房產收入的一半轉讓給另一方時,需要繳納個稅。
名詞解釋
何謂「雙薪制」
雙薪是一種獎勵員工的形式,通常分為兩種:一種是「12+1」的方法,即到年底,企業多發給員工1個月的工資,這種是以時間為衡量指標的,只要做滿1年,就可以拿到雙薪。還有一種方法是「12+2」,即當員工為公司服務了一整年,按公司營業指標、客戶指標和個人指標三方面來衡量,多發2個月的薪水作為獎勵。
(劉暢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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