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股市】證券期貨市場程序化交易將禁止七類行為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10 08:57
昨日,備受市場關注的《證券期貨市場程式化交易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公布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程式化交易,指「通過既定程式或特定軟件,自動產生或執行交易指令的交易行為」。根據《辦法》,程式化交易擬建立申報核查管理制度和指令審核制度,並實施差異化收費,程式化交易將依申報、撤單等情況,收取額外費用。《辦法》還進一步強化了對系統接入的管理,明確了境外服務器的使用規範,列明了程式化交易的七類禁止行為,證券、期貨業協會還擬建立違規程式化交易者的「黑名單制度」。
《辦法》列明的七類禁止行為包括:在屬於同一主體或處於同一控制下或涉嫌關聯的賬戶之間發生同一證券交易;在同一賬戶或同一客戶實際控制的賬戶組間,進行期貨合約自買自賣;頻繁申撤單,且成交委託比明顯低於正常水平;在收盤階段利用程式進行大量連續交易,影響收盤價;進行申報價格持續偏離申報時的市場成交價格的大額申報,誤導其他投資者決策,同時進行小額多筆反向申報並成交;連續以高於最近成交價申報買入或連續以低於最近成交價申報賣出,引發價格快速上漲或下跌,引導、強化價格趨勢後進行大量反向申報並成交;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影響證券期貨市場正常交易秩序的程式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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