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勢

證券市場安全運行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財匯資訊,摘自:中國證券報)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滬深證券交易所11月2日發佈《交易異常情況處理實施細則(試行)》。滬深交易所有關人士表示,《細則》的發佈實施是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順應了市場快速平穩健康發展的要求,為更加細緻周密地應對各種困難和複雜局面、切實有效地維護市場穩定運行做出了必要的制度安排。

《細則》是對交易所《交易規則》有關「交易異常情況處理」規定的細化,對交易異常情況的分類、認定和處理做了詳細的規定,明確了交易所可以採取技術性停牌、臨時停市、暫緩進入交收等措施來處理交易異常情況。

《細則》列出了可能導致交易異常情況的原因,包括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涵蓋了《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的主要突發事件和近年來我國證券市場發生或預警過的導致交易異常情況的各種情形。《細則》明確了交易異常情況的認定標準,完善了交易異常情況的處理措施,規範了交易異常情況的處理程序。交易所採取技術性停牌、臨時停市、暫緩進入交收等措施,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對技術性停牌或臨時停市的決定,以及技術性停牌或臨時停市原因消除後恢復交易的決定,應向市場公告。

《細則》規定,國內外已經或可能出現對中國證券市場穩定及正常運行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或者出現其他全國性事件,應國家有關部門要求臨時停市,以及相關機構在證券交易中出現重大誤差或失誤等情形,導致或可能導致交易不能進行,需要採取技術性停牌、臨時停市等措施的,參照《細則》執行。


交易所人士表示,證券市場上由於各種突發事件導致證券交易不能正常進行的情況時有發生。為了盡可能減少這些交易異常情況給市場帶來的負面影響,各國監管當局大都賦予交易所採取臨時停市等處理措施的職責。交易異常情況的發生往往帶有偶發性和突然性,如不能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及時處置,可能會使涉及個別品種、個別投資者的局部異常情況波及其他正常交易品種和其他無辜投資者,從而影響市場整體運行。《細則》通過詳細界定各種交易異常情況並針對性地採取技術性停牌、臨時停市、暫緩進入交收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及時處置交易異常情況,防範局部的交易異常情況擴大化,從而保護最大多數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此外,作為應對突發事件制度建設的一個嘗試,《細則》為在資本市場乃至國家金融、經濟領域建立應急法律制度進行了有益的探索,為將來更高層次的立法奠定了實踐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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