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慢前行:中國十年巨災保險探索路
鉅亨網新聞中心
玉樹地震、舟曲泥石流,乃至近日在內蒙古發生的30年來最嚴重的“白災”,不斷發生的各種災害,都是對巨災保險體系的呼喚。
據一位知情人士日前透露,保監會已將巨災保險制度的方案上報國務院。不過,何時審批下來,何時進入實施階段,尚待時日。
十年探索
中國倡導和研究建立的巨災保險制度,已有近十年時間,但一直進展緩慢。“建立巨災保險體系,技術性很復雜,相關的融資和立法也很復雜。” 瑞士再保險中國區執行總裁魏希霆(Robert Wiest)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
在此前的“2010年亞太區農業保險再保險國際研討會”上,中再集團副總裁余青曾表示,自然災害的巨災特性及其嚴重的負外部性,決定了它不僅僅是農戶負擔的一種“私人成本”,,而且也是一種“社會成本”。
按照風險的社會最優分擔原理,應由政府、社會各界、市場與農戶一起共擔風險。為此,國際上多數發達國家以及一些發展中國家,十分重視運用保險來管理農業巨災風險,把建立農業保險再保險體系視為農業支持保護政策的重要內容而給予大力扶持,政府、農戶和保險企業等農業風險管理主體通過市場運作方式有機結合在一起,共同構筑防御農業災害風險的農業風險管理體系或制度。
在今年的“陸家嘴金融論壇”上,保監會副主席周延禮表示,巨災保險制度是一個需要政府推動、政策支持、市場化運作的概念,“鼓勵投保人多進行風險識別和把握,根據風險類別投保,以減少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發生時對自己財產和生命的損失,這是一個方向。”據了解,保監會早已展開對巨災保險制度體系的研究,以及方案框架的制定。
中國建立巨災風險體系,需要考慮各個相關方的利益。魏希霆認為,首先需要明白,有哪些風險可以轉移給保險公司,保險行業需要提供多大的保障;第二是保險公司可以提供什么樣的保險結構,現有的承保能力如何分配到各地區、各風險中去;第三是如何與政府合作,“這需要事先界定清楚。”
上述人士表示,相關部門看待巨災保險制度的角度不同,主要的是三方面,巨災保障需要多少、保險行業可以承擔多少,這些保障需要的費用是多少。另外,不同的部門關心的是保障方案的可執行性。經濟損失和保險損失之間是有差距的,從政府角度是希望把所有的經濟損失包括進去,但這是保險公司無法做到的。這也是大家討論的焦點之一。
魏希霆建議,中國的巨災共保體初期可先針對如京津等城市,以地震為災害類型、住宅為對象,采用強制保險的方式。他認為,一旦發生災害,城市累計的風險很大,“這是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
發力研究
與其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人保財險于昨日宣布,成立災害研究中心,并設立災害研究基金,進行災害、風險、保險及相關領域的研究工作。人保財險總裁王銀成介紹說,人保財險災害研究基金,每年將投入1000萬元,將采取開放管理模式,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的參與。
人保財險副總裁王和表示,該災害研究中心的發展目標是開展災害數據基礎性研究、風險管理基礎理論研究和應用型研究,針對保險行業面臨的重大發展課題及災害、風險與保險交叉領域中具有重大社會及經濟意義的課題,開展理論研究與技術創新、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
“減災比防災更重要,災害面前,保險公司想做些什么,又感到做不了什么。”王銀成表示,“人保財險希望能發揮對重大災害的研究能力,推進減災,而不只是站在保險公司的角度減少賠款。”
數據打底
建立巨災風險轉移的機制前提是對巨災風險進行評估,需要自然災害造成的潛在損失,但是目前中國缺少相關數據或相關數據無法共享。王和認為,對災害和風險要素進行分析,需要更大范圍的數據,“這需要和其他社會機構合作,特別是加大應用方面的研究。”
此觀點也得到了魏希霆的認同。他認為,地震的風險模型最健全,而且數據具有全球性,但洪水的區域性強,發生風險敞口也是地方性的,包括發達國家在內也在為如何把洪水風險量化和建模而發愁,而對于雪災國際上連數據模型都沒有。因此,需要建立相關數據體系。
王和介紹說,人保財險已啟動了農業保險氣象虛擬指數的研究,應用于林業方面的防災減損為主。有業內人士指出,中國農業生產以個體農戶小規模經營為主,農戶所處地理位置分散。天氣災害的風險加劇將導致出險頻率提高、定損難度加大,進而推高農業保險管理費用率。因此,發展天氣指數保險特別是降雨量指數保險,不僅能為農業提供最直接、最根本的風險保障,而且其高效透明的理賠方式可有效克服市場失靈。
不過,魏希霆認為,指數保險是一種先進的方法,很容易操作,但需要可靠的數據為基礎。他建議,中國巨災保險制度應采用附加投保的方式,把臺風和洪水從火險中分離出來,對在家財險主險下自動附加政策性家財地震保險,并通過國家立法加以明確。這種將商業險和政策險相結合的方式,可能比較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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