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1月1日起,廣州市娛樂業營業稅稅率全面下調,分5%、10%和15%三檔稅率,其中“游藝”、“音樂茶座(包括酒吧)”兩個項目的稅率均由20%下調至5%。
據中新社3月30日報道,從廣州市地稅局獲悉,從2010年1月1日起,廣州市娛樂業營業稅稅率全面下調。
為有效扶持廣東省娛樂業發展,近期廣東省出臺有關通知,對2001年開始實行的娛樂業20%(臺球、保齡球除外)的稅率進行調整。通知規定,從2010年1月1日起,廣東省娛樂業營業稅稅率適用5%、10%和15%三檔稅率。其中,游藝、音樂茶座(包括酒吧)、臺球、保齡球適用稅率為5%;網吧和高爾夫球的適用稅率由20%下調為10%;歌廳、舞廳、卡拉OK歌舞廳(包括夜總會、練歌房)適用稅率由20%下調至15%。
廣州市地稅局相關人員表示,此次三檔稅率調整體現了對行業的不同扶持程度,其中對居民基本文化娛樂活動扶持力度最大;另一方面,長期制約娛樂業發展的高稅負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徐艷萍 編輯)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世華財訊資訊中心:editor@shihua.com.cn 電話:010-58022299轉235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