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全電訊: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0990039276號函辦理,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改善計畫。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99/07/30
2.發生緣由: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0990039276號函辦理,
針對本公司資金貸與
LATIN TEC COMERCIO E SERVICOS DE INFORMATICA E TELEFONIA LTDA(下稱Latin Tec)
累積金額NT74,306千元超過所定對個別對象限額NT56,972千元及
資金貸與捌零捌陸股份有限公司餘額NT52,826千元
超過雙方業務往來金額NT2,494千元案要求改善。
3.因應措施:依函令配合說明如下:
(一)、LATIN TEC業已於2010/03/25還款新台幣24,668千元(USD75萬),
相關之還款計劃已呈送監察人。
(二)、捌零捌陸股份有限公司因業務往來所產生未收回之金額為新台幣52,826千元,
相關之還款計劃已呈送監察人。
(三)、所有資金貸與案提報董事會前,需備齊相關文件,敘述資金用途、
借款期間及金額,送呈財務部專人專責填立資金貸與備查簿及
資金貸與他人檢查表,業經審核,確認無超過限額後,
才提報董事會,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
才進行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4.其他應敘明事項:該案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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