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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有科技: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會議室(台北市內湖路一段88號8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

(2)九十八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九十八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選舉暨討論事項:

(1)補選董事案。

(2)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2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1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99年04月14日起至99

年04月2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99年04月23日

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

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巨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台北市內湖路一段八十八號八樓),電話:02-2658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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