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29 17:30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9
2.私募資金來源: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
為限,且本次參與私募之應募人總數除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
外,不得超過35人。
3.私募股數:預計不超過面額1億2千萬股之普通股,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處理之,並
得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之一年內分兩次辦理。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未確定,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處理之,並得於股東會
決議日起之一年內分兩次辦理。
6.私募價格:私募之參考價格係依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
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實際發行價格
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九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
7.員工認購股數:未確定
8.原股東認購股數:未確定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證
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外,其餘受限不得轉讓,並於私募普通
股交付日起滿三年後,若符合相關法令規定始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審
核程序後,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股票上市交易申請。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尋求策略聯盟夥伴進行長期投資。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劃之重要內容,及其他有關本次私募之事項,以
及必要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市場情況而需修正者,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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