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健: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事宜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29 17:30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青青食尚花園會館(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66巷32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九十八年度審查報告書
3、報告本公司之背書保證金額情形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承認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表冊報告書案
2、承認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2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1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9年4月19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
或郵寄 (郵寄以99年4月19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辦理
過戶手續,俾可享受出席股東會之權利。
(二)凡有意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議案,謹依公司法
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自99年4月12日起至99年4月21日止受理股東之提
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99年4月21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
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現場或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
所:威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308號11樓)行政部收
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四十日前,將股東提案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
於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將於股東常會說明未
列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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