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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馳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汐止市新台五路一段75號21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案。

(2)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一:

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案。

4.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

5.本公司擬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股票初次上櫃案。

6.擬與主辦承銷商簽訂辦理過額配售及協調股東於掛牌日起一定期間不得賣出股票

之協議案。

7.本公司新股承銷及現金增資計畫案。

四.選舉事項: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全面改選案。

五.討論事項二: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六.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1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1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之規定,本公司擬定於99年4月7日起至99年4月16日

止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及提名。凡有意提案(名)之股東

請於上述期間內送達本公司公告受理處所,並依規定辦理提案(名)手續並敘明聯絡人

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提案(名)處所: 安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縣汐止市新台五路一段75號21樓,收件人:鄧春媚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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