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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辦沉浮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1-30 09:32


2012年1月,一份名為《深圳改革調查報告》的民間調查發布,在對2010年深圳改革評價上,大部分市民都認為深圳改革雖有進步,但并無重大突破。而報告認為,深圳當下改革最大的阻力是政府部門與市場主體利益糾葛下,形成的因“部門利益膨脹”出現的“利益集團”。

對于這一結論,深圳改革辦并不認同。改革辦認為深圳的改革一直在努力推行,設立全國唯一的一個協調改革事宜的機構就是例證。對于來自民間的質疑,改革辦認為當下的改革與30年前的改革已經完全不同,因為社會訴求不同,牽涉的利益關系也不同。

當年突進

三起兩落


實際上,深圳“改革辦”本身就是一項“改革”,也經歷過被質疑、被謾罵,以致最后名存實亡。直至2011年5月,深圳市委書記王榮召開以改革為主題的工作會議,才讓一直有名無實的深圳改革辦重新出山,并成為特區改革的主導機構。

據深圳改革辦內部人士介紹,深圳體制改革辦公室的前身是深圳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當時的體改辦是作為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中國改革的中樞機構——體改委的對接機構,無論是國家第一部經濟體制改革總規劃,還是萬科地產、招商銀行的上市,體改辦在深圳的改革試驗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在歷史的塵煙中,國家體改委徹底消失在公眾視野中,地方的所謂體改辦也逐步淡出。2004年4月,深圳啟動的第七輪行政體制改革,體改辦被合并進深圳市發改局中,成為一個咨詢研究機構。

不過,僅僅一年后“改革”的聲音又被提上了日程。2005年,深圳前市委書記李鴻忠為“深圳市體制改革辦公室”揭牌,并為改革辦提出了“不怕得罪人”的要求。當時的深圳市改革辦依舊是一個設立在深圳市發改局下面的副局級機構。

新機構也踐行了李鴻忠的要求,顯示出前所未有的熱情。2005年改革辦就提出深圳事業單位改革方案。2006年7月,在改革辦的主導下,深圳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正式啟動,改革將事業單位“一分為三”,劃分為監督管理類、經營服務類和公共服務類,并使其各歸其位,與原有行政管理單位剝離,部分直接轉為企業。

第一階段的改革進行的較為順利,到2007年8月,深圳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正式結束。8月13日,七項由改革辦主導設計的事業單位“深水”改革方案一次性公布,這次的改革立馬掀起軒然大波。

按照改革方案,深圳將取消現有事業單位行政級別,推行職員制,公共財政供給不再按人頭定費,而是以事定費。更為大膽的是,在現有事業單位中推行法定機構試點,按照董事會的模式進行運作。

深圳

改革辦前身

這場轟轟烈烈的事業單位改革,最后還是被打上了“冒進”的標簽。

“平心而論,當時的確有些激進。”一位曾參與改革的官員向記者表示,當時改革者的思路依舊延續著上世紀90年代的崢嶸,認為作為特區的深圳有著大膽試錯的空間與責任。沒想到因為遭遇太多的阻力而最終陷入滯緩。

當時先是許多被列為試點的單位通過各種各樣的關系要求取消自己的試點,接著一些被劃定為企業、不再享有財政撥款的單位開始集體抗議,要求恢復其事業單位身份。在教育系統推進取消行政級別、按事撥費時,又引發了眾多幼兒園教師的不滿甚至是群體性事件。

接踵而來的是來自上層的壓力,與當時上達天聽的改革空間不同,深圳改革辦只是一個副局級單位,沒有更多的權力協調各方利益。在深圳四屆人大常委會對事業單位改革的審議上,多位委員提出,改革不能為了改革而改,應該評估效果和問題,也有委員提出,改革方案的設計沒有征求各方意見,缺乏意見表述平臺,需要重新反思。

2008年開始,改革辦再次被一分為二,在市政府序列被納入發改局改革處,在市委序列則被納入政策研究室,與政研室實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的架構,并淪為研究機構。

兩年后的2010年9月6日,國家主席胡錦濤在深圳特區成立30周年慶典上發表了“勇于變革”的談話,號召深圳“勇于創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滯,不為任何風險所懼,不被任何干擾所惑,繼續奮勇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事業”。8個月后,也就是2011年5月,深圳市體制改革辦公室再次“復出”,并由深圳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張思平分管全市改革日常工作。學者出身的張思平,曾經擔任廣東省體改委主任。

1993年8月

如今謹慎

1983年3月

中共深圳市委體制改革辦公室成立,納入市委序列,編制8名,與市委政策研究室合署辦公。

延伸

本報記者龍飛深圳報道

南巡20周年,改革窗口深圳再次處于風口浪尖。

“其實深圳不少官員還有著強烈的改革精神。”深圳一位研究學者表示,2009年深圳機構改革后,深圳市交通委組織了多次赴中國香港、新加波學習,研究翻譯了香港、新加波、美國聯邦運輸部、紐約交通管理的各種相關法律和制度文件,撰寫了一份200頁的研究報告。

然而這許多嘗試不僅遭遇著利益部門的阻撓,甚至一些中央部門也貼上各種封條。例如被深圳寄予科技創新以及人才培育的南科大,直到現在依舊沒有招生的權力。2010年9月《光明日報》名為“兩種不同性質的民主不可混淆”的文章,直指深圳政府權力三分的嘗試,沒有分清社會主義民主與資本主義民主的界限。

深圳再改革

1986年1月

成立深圳市經濟體制委員會,納入市政府序列,編制增至30名,同年深常通[1986]3號文,決定深圳特區經濟理論研究中心與市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合并辦公,保持兩個牌子,一套人馬。

1993年8月,深圳市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改稱深圳市經濟體制辦公室,為市政府在經濟發展方面決策的咨詢機構,屬正局級。內設機構有理論規劃處、企業處、財稅金融處、經濟關系處、綜合處。

1994年10月

1993年9月

1993年9月,按照深圳市編委會文件《關于深圳市體改辦“三定”方案》的批復,深編([1993]101號文)核定市體改辦編制為34人,內設6個處:綜合規劃處、企業體制處、市場體系處、宏觀調控處、社會處、秘書處。

據現任深圳改革辦主任樂正介紹,2011年年中“扶正”的改革辦,首要工作是草擬年度改革32項計劃。由市委常委審議通過后,改革辦的主要工作就變為推進這32項改革,當中不乏財政預算公開、公車改革、戶籍管理體制等敏感項目。近半年的推行,改革辦并沒有公布改革進度。

原國家體改辦副主任楊啟先曾經感慨:“改革的深化并不取決于是否專設一個體改部門,關鍵是看決策者是否真想推進改革。”張思平也曾表示,“改革要在關鍵環節關鍵領域取得突破。比保發展保穩定更難”,改革辦不能成為空的、掛著名的機構。

“近期會公布醫改、社會組織等改革進展情況。”改革辦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表示,深圳公立醫院改革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市委基本同意按照設立法定機構的方式,成立市醫院管理中心,從而推動深圳公立醫院管辦分離。除此之外,香港大學深圳醫院開始掛牌運作,深圳市政府的目標是將其打造成公立醫院改革樣板。另外,取消基層醫療機構以藥補醫機制、醫藥分開等方面,深圳也已經開始嘗試。

2011年深圳出臺了《發展和規范社會組織的意見》,對工商登記類、社會服務類和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實行直接登記,政府17個部門轉移委托了100多項職能和事項。統計表明,目前依法登記的社會組織有4000多家。

“因為有些問題涉及各方利益,需要平衡協調。”深圳改革辦的內部人士透露,現在改革辦有些工作是直接匯報給市長與書記,再以改革辦的名義召開各部門的會議協調推行。“與前些年相比,深圳改革的跨部門協調能力實際上有所增強。”

盡管如此,與之前的大膽相比,改革辦明顯謹慎許多,“有些利益關系已經形成慣性,在沒有協調清晰的情況下,貿然公開某些改革措施只會搞砸事情。”上述人士認為,“相比之前,改革方案的設計應該更嚴謹、更全面。疾風驟雨式的改革反而不利于改革的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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