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盟董事長王巍:討論國美之爭要立足技術常識
鉅亨網新聞中心
愈演愈烈的國美控制權之爭早已在業界“鬧”得沸沸揚揚,目前黃陳雙方通過各種手段和途徑進行“明爭暗斗”,媒體戰、增持牌、求援境外資本、起訴與罷免…… 花樣翻新,高潮不斷,斗得難解難分,勝負懸疑。
國美控制權之爭,其實原本是再普通不過的企業內部人事控制權爭奪的商業事件;然而隨著媒介不斷的催化和事件的加溫,現在創造出一場高潮迭起,引人入勝的現代版“商業大戲”,引起社會各界人士的“欣賞”和關注、參與和討論。
從9月17日起至9月28日國美股東大會召開,新浪財經將陸續推出《國美紛爭:熱鬧背後冷思考》系列專欄文章。我們力圖跳出“黃陳之爭”,向讀者呈現對這一事件理性、客觀的觀察。
王巍(萬盟董事長)
在各種傳媒和各位專家的解剖下,國美之爭的來龍去脈和戲劇變化,早已是路人皆知,關于國美的討論已經演化成一個商界立場的分水嶺和試金石。
但很多圍觀的人往往在不了解國美之爭的技術常識便搖旗吶喊般的進場助威,很多參與討論的人也無視辯論對方的觀點,只是自說自話的立場表態。更多的評論家在捕捉一點表面現象後便武斷地對其中一方興師問罪,以觀念對抗觀念形成意識形態的辯論。我認為,大家討論的不只是國美之爭,而是中國企業轉型到現代公司的基本架構和核心要素,更是中國工商企業文明的進化過程的陣痛。
有五種力量制約著國美之爭的觀察框架:大股東、管理層、基金股東、市場規則、傳媒與公眾,這也是現代公眾公司的運行結構框架。黃陳之爭不僅是老板與經理人之爭,也是大股東與小股東之爭。同樣,貝恩資本與黃之爭是也股東之爭。這是基本的事實,也有現成的解決爭端的法律和財務平台,特別是香港的市場規則久經考驗,並不需要我們為之大動幹戈。
問題在于,傳媒和公眾這個維度是最難協調把握的,立場不一致,當然觀點不同,爭論自然要提升到道德層面,這在全世界任何角落里也是同理。這次國美之爭之所以如此被關注,恰恰是在中國的價值信仰體系早已坍塌的格局下,我們無所適從,無所顧忌,因此也無所寄托,只能各自建立自己的道德制高點,而道德的混戰在市場上卻是無解的。因而,我們要有所提升視野,才能更好梳理我們的思路。
其一, 是非判斷與利害分析。 合理合情合法是所有不同利益不同立場的當事人和旁觀者都希望同時實現的結局,因此也是不可能存在的幻境,在這個基礎上討論任何商業行為多是機鋒百變,虛無縹緲。
在國美之爭中,我們看到的多是邏輯論証和心理分析,動輒涉及到人物臧否和品德定性。分析家多是知識分子,自視甚高,心理脆弱,對方稍有不敬詞語,立馬上綱上線的反駁。傳媒界更是自恃話語威權,隨便拋出一個低級的論點,便不容分說地演繹到裁判者的地步。企業家在言語暴力下被迫,或被誘不得不匆忙選擇立場,保黃或保陳,這又無意中陷入自己前後矛盾的困境:大多數企業家同時是股東,也是管理者。
計劃經濟或者管制經濟的思維習慣是涇渭分明,步調一致,大是大非的價值判斷與所謂敵我友的選擇,始終是“革命”的首要問題。但是在市場經濟下,真正的問題是商業利害的比較和選擇,是非判斷並不重要,妥協才是發展的動力。只有將是非判斷調整為利害分析,現代公司的生存價值體系才能形成。
試想一下,商業歷史上政治歷史上哪有什麼大是大非的事情呢,後人否認前人的事情還不是層出不窮麼?我想,這也是當局號召我們要與時俱進的真正涵義。所以,情理分析暫時還是放在一邊,讓我們既存的法規優先吧。如果法規不符合大多數人的情理原則,也要按照程序來修正法規。
其二,公司治理的理解。公司治理包括公司的社會責任這些詞匯進入中國已經有些日子了,似乎從來沒有一個共同的語境平台,新瓶里都是裝的各家的陳酒。
我在國企和民企的上市公司中都參與過公司治理委員會,也有機會參加國際機構和政府監管的討論,看慣了大戲和小戲,這其實就是一個各方利益博弈的工具而已。衝突的多了,各方的磨合成本太高,約定俗成就形成了一個彼此遵守的框架,美其名曰公司治理規則。一旦市場變化,各方博弈力量有大的增減,公司治理就要被重新洗牌,大可不必對各方唱高調特別較真的。
股東無論大小,經理人無論強弱,都傾向于以自己的利益單元來約束公司的運行。東家們千方百計地防範他人將“我的公司”偷走,掌櫃們則小心翼翼(弱時)或明目張膽(強時)地建立特殊規則控制“我的公司”,而大多數小股東或員工則無意也無力參與實踐自己的應有的權利,只好坐山觀虎斗,不時地表演自己的受害者地位。
我們的政府監管部門以自己的裁判地位常常進場改變規則,以公司治理名義操控公司按符合當政者利益的方向發展,據說是維穩。在最少幹預的情況下,也會派些獨立董事們進場監督辦事。
這次國美之爭中,陳曉給管理層分股權,辦了黃光裕該辦的事情,黃光裕否決基金董事,董事會再否定股東會決議,這個連環交易都是以公司治理的名義大張撻伐,同時也的確限定了對方的動作範圍,客觀上提升了公司治理的地位,給所有圍觀者上了驚心動魄的公司治理實戰課。還是別拿公司治理說事兒,關注環境變化中,各方博弈的真正動作吧。
其三,創業者與管理者的雙重心態。中國這一代企業家都是同時具有兩種心態。作為創業者,他們需要不斷地打破規則網羅,頂著進監獄和法院風險前行。這個變革的社會沒有提供一個安全制度,這導致他們的多疑和善變,也造成了無數的陰謀和韜略。同時,作為管理者,他們又要不斷在自己把控的空間內建立各種紀律和規則,甚至要借來傑克韋爾奇和德魯克等大師來裝神弄鬼講管理的故事。
這就是最重要的中國國情,不斷地破壞規則,還要不斷地建立壁壘。在這樣的環境下,空泛地對企業家們進行誅心之論,道德抨擊就太過迂腐了。輕易援引國際慣例,居高臨下地評點本土企業家的得失,也是不夠中肯。政府未能給自己的公民和企業家創業家提供基本安全感,這是一個最大的失職。
與其妖魔化企業家們,動輒譴責創業者的陰謀和管理者的背叛,還更要關注如何建立一個商業秩序的穩定性,可預測性,也就是安全性。
維穩不應當是一個空泛的口號,可以是很多具體的指標。例如,這個社會能否真正懲處欺騙股東和公眾的造假者和背叛者,例如唐駿博士和李一道長?進一步,如果姑息那些明目張膽地竊取中小股東利益,背叛公眾信托責任,巧取豪奪公眾資產的行為,那麼,所有的創業者和管理者都是不安全的,這是政府的基本責任,也是對法制社會的侮辱。
其四,市場制度的考驗。市場的制度是在參與各方利益的不斷衝突中建立起來的,不是在精英官員的設計里實現,更不是知識分子(或者說知道分子)的道德說教中實現。市場的成長當然不是一帆風順的,有成功\和失敗的過程,監管當局和社會公眾都應該給市場博弈者必要的空間自我調整,允許\當事人的各種作為,即便是失敗之舉。
這次國美之爭的大批圍觀者都通過評論表達自己的立場,給我的感覺是,大抵在海外留學背景和在國際經營環境下成長起來的企業家,多是支持陳曉和管理層的。而在國內江湖闖蕩經年的企業家和創業者,多是支持黃光裕的。雙方對貝恩資本的介入方式和動機上均有強烈批評的共識,只是角度不一樣。
這種兩軍壁壘的陣勢的確激勵傳媒和社會公眾的進一步自我認知定位,反過來又將原本模糊的陣線截然劃出來了。這樣是非價值觀和道德倫理就再次彌漫著討論,一個很脆弱的市場制度就顯得無能為力了。
我們能不能不必如此理性和聰明,給市場制度一個基本空間?這次政府沒有幹預是非常大的進步,也許\是因為國美是香港上市公司的緣故吧。
市場制度不是一個空洞的方向和觀念,而是技術細節和動作。我們要關注黃光裕在獄之身,能否得到作為企業家的基本待遇,要關注貝恩資本是否公正履行對基金股東的承諾和對國美公司股東的承諾,要關注陳曉團隊作為受托人是否公正地給自己一份市場報酬和股東回報,要關注中小股東如何在香港市場規則下表達自己的取舍,要關注衝突雙方對國美公司在目前競爭格局下如何建立和實施自己的發展戰略。
不應用道德譴責和倫理批評來幹擾市場制度的自組織運作,動輒鼓勵行政的幹預,或者煽動商業環境中的民粹主義情緒。
其五, 契約精神的考驗。這次討論中最常見的一個詞匯就是“背叛”,這是指違約,而且是不道德的違約。
在整個事件發展的鏈條上,不同人在不同時段都可以根據自己的立場選擇切片來分析。是陳曉背叛黃光裕,是黃光裕部將背叛黃光裕,是黃光裕背叛貝恩資本,還是黃光裕或陳曉或貝恩資本背叛了全體中小股東?這樣糾結著一系列不同的契約,包括商業契約,也包括道德契約(受托人的承諾等)。一旦將道德牽進來,所有契約都是一堆爛賬,剪不斷理還亂。
好在這個公司是香港上市公司,香港是一個相對成熟的市場,國美之爭在這個市場上的前例數不勝數,我們的証監會還無意公開幹預這個市場。違反商業契約的就要受到法律的懲罰,即便是巨額賠款,即便是入獄服刑,即便是資產縮水。以管理團隊出走,或者放棄注入經營資產等理由來實施並購交易中的焦土戰略,在資本市場上司空見慣,無礙制度穩定,也無礙契約精神的維護。
以制度經濟學角度看,一個契約維系的商業社會便是一個穩定的商業社會,只要這個契約不是在暴力和特權下制造出來的。遺憾的是,我們有太多的契約不是平等商業談判和市場博弈構成的,而是人為勾兌,特權壓迫,資源控制等複雜因素下形成的,甚至國際資本也會利用自己的獨特優勢獲得更有利自己的契約。但是,這是商業進步的代價,不能以暴易暴,還是要堅守契約,即便在一定時段內是不平等不公正的。
在國美之爭上,契約是解決問題的底線,也是唯一的標准。當然,如果雙方達成契約之外的妥協,也是市場力量博弈的結果,而不應當是簡單的撕毀契約。我們必須了解上市公司的公眾興致,國美不是黃光裕的、不是陳曉團隊的,不是大股東的,不是“我”的,而是全體股東的,是“我們”的,這是一系列商業契約所約定的。
最後,傳媒和公眾的關注。 相對于當年的德隆集團、格林柯爾集團、華源集團乃至南德集團等這些曾高調出沒于資本市場,最後突然銷聲匿跡的公司,國美集團應當是非常幸運的。
即便黃光裕身在囹圄中,黃光裕作為股東和創業者的基本職能仍然能夠得到正常發揮。政府也沒有下鉗口令,或者超越權限的亂作為。這就成就了國美之爭的公演,讓所有人都有機會圍觀並討論,受教育,也去展現自己教育別人的才華。
只有在傳媒和公眾的關注監督下,爭論雙方不得不勉為其難地尋找自己利益的依托,尋求法律的支持。也正是在傳媒和公眾的持續關注下,市場制度和商業規則得以成為比政府介入更為公正有效的平台。
因此,我們應當感謝所有參與討論的評論家分析家媒體和公眾,他們是市場的重要參與者,也是市場進步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