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國際股

汽車保險,車主怎可無保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不少車主都會負責地給汽車上足保險,卻很容易造成這樣一個盲點:花大價錢,車有保障了,對第三者的責任也考慮了,反而作為車主的你,經常搭乘的家人和朋友卻不在保障范圍內。

在汽車保險的諸多名目中,只有第三者責任險及車上人員責任險能對人身傷害作出賠償。這兩項保險帶給我們及家人的,是怎樣的保障呢?

一、車險中對第三方的界定,排除家人在外。

第三方一般是指除了被保險人和保險公司以外的受害方。在這樣通俗的理解中,家人確實應該是屬于第三方的。


然而,保險公司的除外責任中有這樣一條規定“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以及他們的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財產的損失”,也就是說本車發生事故時的駕駛員及其家庭成員、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是不算在第三方范圍內的。保險條款做這樣的規定是為了防范被保險人為了獲取保險金而對家庭成員進行故意傷害。

據專業人士分析,這里的“家庭成員”應該包括兩種情況,一是配偶,一是居住在一起的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對于配偶來說,無論他們是否居住在一起,都應該互為家庭成員。對于后者,如果在財產上已經分割,經濟上各自獨立,那么,就不應該看做是家庭成員了。

那么,對家庭用車的車主來說,自己和家人在這項保險中是得不到保障了。

二、車上人員責任險,并不強大的保障。

這是真正保障車上人員人身安全的險種,那么車主購買了該項保險是否就萬事大吉了呢?讓我們細看條款。

首先,這是車輛保險中的責任險,所謂責任險的意思就是,作為車主的你對你車上人員安全的責任。這句貌似廢話,可是卻實很重要。如果出險,并且是被保車輛的責任,那么保險公司會按照事故責任按比例進行賠付。如果責任不在被保車輛,保險公司是安安然置身事外的,這該由肇事的對方車主及其保險公司進行賠償。在這個情況下,就相當于把自己和家人的生命交到了別人手里,只能祈禱對方家境殷實或者保了足夠的三者險……

其次,是對車上的定義。按保險條款的說法:車上人員在車下時所受的人身傷亡是不在賠償范圍內的。就是你下車靠在車門上不幸遇險,保險公司也只能攤開雙手表示遺憾。保障范圍相當局限。

第三,車上人員險的保額通常是1,2,5,10萬幾個檔次。私以為我們的小命應該更值錢點。憑什么我給毫無干系的第三方都20萬,30萬地投保,自己反而這么賤賣呀……說到這,在比對下車上人員責任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險價格。

意外傷害和意外醫療保險所提供的保障范圍基本可以覆蓋到車輛意外出險對人員造成的傷害,并且價格低,保障范圍廣,車上車下都有保障。對于人員固定的家用車,車主大可以給自己和家人上一份足額的意外傷害險來代替車上人員責任險。

結論:購買汽車保險的同時,別忘了給自己和家人多一重的保護。可以在購買車上責任險的同時加購一份人身意外險,以較少的支出,提高對家人和自己的保額。車險人身險組合搭配,保護升級更全面。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