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元:更正本公司104/9/1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三、四款之標準。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07 18:14
第二條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4/07/2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湖北新勝科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1333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83302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3496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76798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83302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授信額度到期,續展期。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5024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245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到期還款解除
(2)日期:
104/09/01~105/08/31到期還款解除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16663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8587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7.3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0.3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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