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方創新:更正本公司替子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額度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公告標準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07 11:50
第二條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4/08/1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建新小客車租賃(股)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轉投資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56252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4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7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1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1743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協助子公司取得融資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客票
(2)價值(仟元):33750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509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融資額度到期
(2)日期:
融資額度到期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752319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135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16.2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36.3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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