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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江丙坤:假如未來沒有協議可簽 就不會召開江陳會

兩岸網記者劉曉霞 台北 2010-12-17 20:20


兩岸網台北12月17日報導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表示,兩會協商現在已經進入比較困難的階段,他透露,未來沒有協議可簽時,就不會召開江陳會,等兩岸協商議題到一個進度,能夠簽署協議的時候,再安排兩會繼續簽署。

江丙坤指出,從第1次會談,到這次會談有兩年半的時間,兩會協商原則都沒有變,但協商形式有些變化,協商實質有些改變。經過5次會談後,形式上愈來愈重視實質成果,儘量簡化開會情況,很多場面盡量簡單,重要的是實質結果。


江丙坤說,兩會協商從過去狹義的經濟,到現在廣義的經濟,像醫藥衛生就是廣義經濟的議題。過去協商一般來說比較簡單,從第4次租稅到這次的投資保障,兩會以及各主管機關,有不同的要求、主張,也造成這次只能簽署一個協議的情況,這表示兩會協商真的是先易後難,現在進入比較困難的階段。

媒體問江丙坤,兩岸協商談判形式和內容出現變化,隨著兩岸議題越來越複雜、困難,也許半年時間太短,協商很難有成果,是否有可能改變協商形式,不再是一年兩次?

江丙坤回答,兩會一年兩次協商不算是固定談判模式,兩會2008年開始要協商的時候,面對兩岸中斷10年協商,有很多問題要克服,當時初步希望一年兩次輪流舉辦,過去兩年半來,幾乎每次都有2到4個議題。

江丙坤說,「當然兩會協商主要目的就是要簽署協議,當然沒有協議可簽時,就不會召開江陳會,所以道理是這麼簡單。換句話說,最終目的就是在兩會安排下,相關議題能順利完成,能夠簽署協議的時候,再安排兩會繼續簽署,所以將來必然的是有東西簽才會開會(江陳會談)。」

雖然江丙坤透露,未來江陳會不一定要1年2次,不過海基會相關人士轉述,江丙坤接見外賓時表示,上述談話強調的是「假如沒有協議可簽」;原則上「江陳會」還是1年2次。

江丙坤指出,ECFA後續4項協議優先安排在第6次江陳會談,進行兩岸投資保障協議,他表示,ECFA後續協議相當重要,談判時間也相當長,貨品貿易和服務貿易協議協商至少要花一年,貨品貿易就涵蓋農委會、經濟部,服務貿易涵蓋所有部會,時間必然很長。

江丙坤表示,希望各部會能做好準備工作,貨品和服務貿易都要完成後,才能簽署,他笑說,每次兩會對話時,都會把過去需要加強的地方提出,短短半個鐘頭也談不完。

江丙坤說,平常每個協議都有對話機制,建立兩岸官方部門溝通,小兩會平常就在進行溝通,譬如簽署司法互助協議後,法務部和公安部經常再溝通,觀光也有台旅會、海旅會經常再溝通,重要議題會擺在兩會時提出,將來除兩會會長對話,副會長層級和各部會每半年或幾個月可針對協議執行面臨困難部分,進一步交換意見,以促進協議實施落實。(記者:劉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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