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眾兩院在是否設立基金解散高風險機構上存在分歧
鉅亨網新聞中心
美眾議院要求設立風險性公司破產前“解散”基金以免使用納稅人資金,但這一想法遭參議院否決。
綜合外電6月18日報道,美國眾議院17日要求設立融資機制以對威脅經濟的金融機構予以逐步關閉,該機制要求華爾街企業預先認繳資金;不過這一想法遭到參議院否決。
眾議院金改法案“大會委員會”成員希望為風險性公司設立破產前“解散”基金,由此解散金融機構將無需動用納稅人資金。
參議院委員會成員則表示無法接受這一條款。該預籌基金在參議院經過大量辯論但最終遭否。
參議院銀行委員會主席多德(Christopher Dodd)表示:“我們就此前后做了大量辯論。這又是那些解決途經左右皆可的問題之一。”
該預籌基金最終可能無法獲得參議院批準且可能半途而廢。
參議院版本相關法案將動用從財政部借入的資金來支付解散成本,這些成本隨后將由免于破產的金融公司償還。
是否設立破產前或破產后基金已成為議員在起草金融市場調整措施時的持續問題。奧巴馬政府總體支持參議院做法,共和黨人也已抓住利用現有基金應對未來破產的想法。
眾議院大會委員會共和黨人利用該條款辯論之機來重申其觀點,即風險機構“解散”基金將保護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 Corp.)和高盛(Goldman Sachs Group Inc)等大型公司。
(刁力 編譯)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世華財訊資訊中心:editor@shihua.com.cn 電話:010-58022299轉235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