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參加醫療保險時如何辦理參保手續?
鉅亨網新聞中心
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對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及其從業人員,逐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
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按隸屬關系到市或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申報時應提供《社會保險登記證》或上級批準單位成立文件的復印件,填寫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表、冊,經所屬社保機構核準同意后,核發《醫療保險手冊》、醫保IC卡。
用人單位申報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后,必須為職工和退休人員按月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在人員、繳費工資等發生變化時應填報繳費《月報表》,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核定單位和職工的繳費總額,并于次月通過地稅機關統一征收基本醫療保險費;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財政供養人員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實行由財政集中支付。
參保職工從繳費次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從欠費次月起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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