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力新:奇力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經99年6月15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冊登記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5元(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或註銷,或本公司發行之國內可轉換公司債經債權人申請轉換,致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二、本公司99年7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擬定99年9月1日為配息基準日。
三、現金股利之發放:本次之現金紅利於99年10月5日發放,不採用匯款方式之股東,本公司依 貴股東留存通訊地址以掛號郵寄抬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票據,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四、持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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