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品:日月光假處分之回應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03 13:25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10/02
2.公司名稱: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2015年10月2日於台中市 — 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代號:2325,
NASDAQ代號:SPIL)(“本公司”)今日下午正式收到台中地方法院檢送聲請人為日月光
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代號:2311,NYSE代號:ASX)(“日月光”)
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之書狀,請求本公司不得於2015年10月15日召開股東臨時會。
本公司傾獲前述書狀即召開內部會議與律師團進行討論,並將依法具狀向法院陳報。
本公司很遺憾一直聲稱係「財務性投資」之日月光,在尚未合法正式過戶登記成為
本公司股東前,卻率爾阻止本公司依法定程序合法召集之股東會。此不啻妨礙本公
司全體股東參與股東會表達意見之機會,且畢竟日月光數度對外公開聲明請股東參加
2015年10月15日股東臨時會,現在又請求本公司不得於2015年10月15日召開股東臨時
會,前後之論點實屬矛盾。
本公司除將依法保障全體股東出席合法召集之股東會,同時籲請股東參加2015年10月
15日股東臨時會,並支持本公司之股東會議案。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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