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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端午節 時薪制勞工出勤 雇主應加倍工資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6-22 11:55


這個週六就是端午節,台北市勞工局提醒,如果是週休二日勞工,並不另行補假;至於是排班制勞工,經過勞資雙方協商同意與其他工作日對調,雇主就無須加倍發給工資,不過如果是時薪制的勞工,包括工讀生等,雇主如果要求勞工當天出勤,工資就應該加倍發給。(林麗玉報導)

今年的端午節適逢週六,假該怎麼放?工資該怎麼給?許多勞工可能有所疑惑,台北市勞工局勞動基準科股長葉思延提醒,如果是每天正常工時8小時、每2週正常工時84小時,實施隔週休二日的勞工、或每天正常工時8小時、每週正常工時40小時,實施週休二日的勞工,端午節已經排定放假工資照付、但不另行補假。至於服務業及排休制的勞工,雖然端午節為勞動基準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的應放假日,不過端午節當天,如果經勞資雙方協商同意、與其他工作日對調,調移後已成為工作日,勞工端午節出勤,並沒有加倍發給工資的問題。但如果是按時計酬的工時人員,端午節當天,如果雇主要求勞工出勤,工資就應該加倍發給。


北市勞工局表示,每當類似國定假日,勞工朋友最常詢問的問題,就是當天如果已經放假,是否可以再補假,除非勞基法第37條的國定假日、與勞基法第36條的例假日為同1天,否則不另行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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