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財政為民生保險買單
鉅亨網新聞中心
張家港市在全省率先推行“自然災害民生保險”,將所有戶籍居民及居民住房自動納入保障范疇。
該項政策性保險由政府出資為居民每人投保1元錢,可獲最高限額11萬元的賠付(其中人員傷亡限額10萬元,醫藥費賠償1萬元);為每戶家庭投保7元錢(其中房屋險2元/戶,火災爆炸險5元/戶),每戶可獲最高限額3萬元的賠償(其中房屋保險最高額2萬元,火災(爆炸)保險最高額1萬元)。按照一戶家庭三口人計算,政府為每戶家庭投保10元,可使每戶獲最高36萬的保險賠付。2009年,張家港市、鎮兩級財政共為全市90萬居民支付保費300萬元,總保額達1078億。截至2009年11月底,該市居民因發生自然災害和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房屋損毀事件,共獲賠償資金16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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