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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焦作市"老工傷"人員基本納入工傷保險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7-09 10:00


5日,記者從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了解到,將“老工傷”納入工傷保險工作,我市走在了全省前列。2008年,我市已將“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截至2009年10月,我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老工傷”人員已有2600名,已基本解決“老工傷”人員待遇問題。

所謂“老工傷”人員,是指在用人單位在參加工傷保險統籌之前發生工傷的職工(含職業病和退休工傷人員)和領取親屬撫恤金的因公死亡職工親屬,這一部分人員在被納入工傷保險之前,由用人單位支付其工傷保險待遇。

近日,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消息稱,全省18個省轄市的5.8萬“老工傷”人員全部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籌支付范圍。據介紹,我市從2008年8月就已開始照此辦理。我市規定,傷殘等級1~4級、5~6級的老工傷人員,由用人單位按每人1.5萬元、5000元的標準一次性向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繳納“老工傷”人員保險費后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7~10級的老工傷人員不用繳費,直接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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