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二次金改案 扁家等21人獲判無罪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1-06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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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等人,被控在二次金改案期間,向企業索賄、洗錢,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認定,證據不足,判陳水扁.吳淑珍.扁家子女,以及相關企業負責人等21人,全部無罪。
二次金改案要宣判,陳水扁被借提到法院,台北地院宣判認定,陳水扁與吳淑珍,收受國泰蔡家五億元.元大馬家兩億元,難以認定,彼此有對價關係,而扁家洗錢部分,證據不足,這些錢是貪污所得或是企業給的錢,因此包括陳水扁、吳淑珍、扁家子女,以及相關企業負責人等21人,全部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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