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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泰鋁業(601677)首次公開發行A股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
河南明泰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A股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
保薦人 (主承銷商):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特別提示
1、河南明泰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或“明泰鋁業”)首
次公開發行 A 股是在《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2010 年 10 月 11 日修訂)和
《關于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10]26 號)實施后的
新股發行,本次發行新增了推薦詢價對象、估值與報價信息披露和中止發行機
制等方面的內容,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市場化,發行人與保薦人(主承銷商)
鄭重提示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理性投資,并在申購前認真閱讀本公告。
2、河南明泰鋁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A 股初步詢價和網下發行均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平臺(以下簡稱“申
購平臺”)進行,請詢價對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認真閱讀本公告。關于網下發
行電子化的詳細內容,請查閱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
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電子化實施細則》(2009 年修訂)(以下簡稱“《細
則》”)等相關規定。
重要提示
1、河南明泰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或“明泰鋁業”)首次
公開發行不超過 6,000 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 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
請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1]1372 號文核準。本次發行的保
薦人及主承銷商為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平安證券”或“保薦人(主
承銷商)”)。明泰鋁業的股票代碼為“601677”,該代碼同時用于本次發行的初步
詢價及網下申購。
2、本次發行采用網下向詢價對象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與網上
資金申購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本次發行數量不超
過 6,000 萬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 14.96%。其中,網下發行 1,200 萬股,占本
次發行數量的 20%;網上發行數量為本次發行總量減去網下最終發行量。
3、本次發行的詢價分為初步詢價和累計投標詢價。發行人及保薦人(主承
銷商)通過向詢價對象和配售對象進行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在發行價格
區間內通過向配售對象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參與本次發行的詢價對象和
配售對象,應向上交所申請獲得網下申購電子平臺 CA 證書,安裝交易端軟件方
可登錄申購平臺。詢價對象和配售對象報價、查詢均須通過該平臺進行,通過該
平臺以外方式進行報價視作無效。詢價對象和配售對象應自行負責 CA 證書、用
戶密碼的安全保管及終端的正常使用。
4、詢價對象參與初步詢價時,以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為報價主體,由詢價對
象代為報價。配售對象可以自主決定是否參與初步詢價。配售對象在申購及持股
等方面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及其他適用于該配售對象的
相關規定或合同約定要求,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2011 年 8 月 30 日(T-6
日)(初步詢價開始日前一個交易日)12:00 前已完成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的
配售對象方可參與初步詢價,但下述情況除外:
(1)與發行人或保薦人(主承銷商)之間存在實際控制關系的詢價對象管理
的配售對象;
(2)與保薦人(主承銷商)具有控股關系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配
售對象;
(3)保薦人(主承銷商)的自營賬戶。
5、擬參與本次股票網下發行的配售對象,應通過上交所申購平臺報備配售
對象賬戶及其關聯賬戶。如報備賬戶信息發生變動,則應于初步詢價截止日 2011
年 9 月 2 日(T-3 日)15:00 前通過申購平臺修改報備賬戶信息。(具體規定詳
見上交所網站公布的《關于各新股網下發行配售對象報備相關賬戶信息補充事項
的通知》)。
6、初步詢價報價時,詢價對象應在同一界面為其擬參與本次網下發行的全
部配售對象報價,確定后統一提交,原則上只能提交一次,多次提交的,以最后
一次提交的報價信息為準。報價時,須同時申報申購價格和申購數量。每個配售
對象最多可填報 3 個擬申購價格,以 0.01 元為一個最小申報價格單位,最高申
購價格不得超過最低申購價格的 120%。每個擬申購價格對應一個擬申購數量,
三個擬申購價位對應的“擬申購數量”之和不得超過網下發行量,即 1,200 萬股,
同時每一個申購價格對應的“擬申購數量”均不低于網下發行最低申購量,即
50 萬股,且申購數量超過 50 萬股的,超出部分必須是 10 萬股的整數倍。
7、配售對象在初步詢價階段填寫的多個“擬申購價格”,如全部落在主承銷
商確定的發行價格區間下限之下,該配售對象不得進入累計投標詢價階段進行新
股申購。
8、配售對象在初步詢價階段填寫的多個“擬申購價格”,如其中有一個或一
個以上報價落在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區間之內或區間上限之上(以下簡稱
“有效報價”),該配售對象可以進入累計投標詢價階段申購新股,且必須參與本
次網下累計投標詢價。其累計申購數量不得少于初步詢價階段“有效報價”所對
應的“擬申購數量”之和,也不得超過該“擬申購數量”總和的 200%,且不得
超過網下發行數量,即 1,200 萬股。每個配售對象參與網下申購的申購數量上限
和下限可通過上交所申購平臺查詢。
9、初步詢價中有“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參與網下申購時,可以在對應的
價格區間內最多申報 3 筆(每個價格申報 1 筆),并須全額繳納申購款項。初步
詢價中提交“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未能參與本次網下累計投標詢價,或未能在
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足額繳納申購款的,發行人與保薦人(主承銷商)將視其為違
約,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業協會。
10、任一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中的一種方式進行新股申購。凡參
與初步詢價報價的配售對象,無論是否有“有效報價”,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發行
的申購。
11、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期間為 2011 年 8 月 31 日(T-5 日)至 9 月 2 日(T-3
日)。通過申購平臺報價、查詢的時間為上述期間每個交易日上午 9:30 至下午
15:00。
12、本次網下申購時間為 2011 年 9 月 6 日(T-1 日)及 2011 年 9 月 7 日(T
日)(T 日)(T 日是指網上資金申購日)9:30-15:00;網上申購的日期為 2011
年 9 月 7 日(T 日)9:30-11:30、13:00-15:00,敬請投資者關注。
13、參與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相關信息(包括配售對象名稱、證券賬戶代碼
及名稱、收付款銀行賬戶名稱和賬號等),以 2011 年 8 月 30 日(T-6 日)(初步
詢價開始日前一個交易日)12:00 前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備案的信息為準,未
在上述時點前完成登記備案的,不得參與網下發行。因配售對象信息填報與備案
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詢價對象、配售對象自負。
14、發行人及主承銷商將于 2011 年 9 月 9 日(T+2 日)在《河南明泰鋁業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A 股定價、網下發行結果及網上中簽率公告》中披露
確定的發行價格,并同時披露主承銷商提供的發行人研究報告的估值結論及對應
的估值水平、發行人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指標,以及所有配售對象的報價明細。
15、本次發行中,當出現以下情況時,發行人及主承銷商將協商采取中止發
行措施,并及時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擇機重啟發行:
(1)初步詢價結束后,提供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不足 20 家;
(2)網下發行的有效申購總量小于本次網下發行數量 1,200 萬股;
(3)網上最終有效申購總量小于本次網上發行總量 4,800 萬股,向網下回
撥后仍然申購不足;
(4)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就確定發行價格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16、若本次發行實際募集資金總額低于招股意向書中公布的擬投入項目的資
金需求額,缺口部分將由發行人通過自籌方式予以解決;若實際募集資金凈額超
過招股意向書中公布的擬投入項目資金需求總額,發行人將根據募集資金管理制
度,將剩余資金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17、本公告僅對本次發行中有關初步詢價的事宜進行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
次發行的一般情況,請仔細閱讀 2011 年 8 月 30 日(T-6 日)登載于上交所網站
(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書》全文,《招股意向書摘要》同時刊登于《中
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
一、 本次發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發行安排
T-6日
刊登《招股意向書摘要》和《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
2011年8月30日(周二)
T-5日
初步詢價(通過申購平臺)及現場推介(深圳)
2011年8月31日(周三)
日期 發行安排
T-4日
初步詢價(通過申購平臺)及現場推介(上海)
2011年9月1日(周四)
T-3日 初步詢價(通過申購平臺)及現場推介(北京)
2011年9月2日(周五) 初步詢價截止日(15:00截止)
T-2日 確定價格區間
2011年9月5日(周一) 刊登《網上路演公告》
刊登《新股投資風險特別公告》、《初步詢價結果及發
T-1日 行價格區間公告》、《網下發行公告》和《網上資金申
2011年9月6日(周二) 購發行公告》
網下申購繳款起始日,網上路演
T日 網下申購繳款截止日
2011年9月7日(周三) 網上申購日(9:30-15:00)
T+1日 確定發行價格,網上、網下申購資金驗資
2011年9月8日(周四) 網上申購配號
T+2日 刊登《定價、網下發行結果及網上中簽率公告》
2011年9月9日(周五) 網下申購資金退款,網上發行搖號抽簽
T+3日 刊登《網上資金申購搖號中簽結果公告》
2011年9月13日(周二) 網上申購資金解凍
注:(1)T日為網上資金申購日。
(2)本次網下發行采用電子化方式,配售對象務請嚴格按照《細則》操作申購。如無法正常申購,請及時
聯系保薦人(主承銷商),保薦人(主承銷商)將予以指導;如果不是配售對象自身技術及操作原因造成
的問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視具體情況提供相應措施予以解決。
(3)上述日期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發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及時通知并公告,修改發行
日程。
二、 本次發行規模及發行結構
本次發行數量不超過 6,000 萬股,其中網下發行 1,200 萬股,占本次發行數
量的 20%;網上發行數量為本次發行總量減去網下最終發行量,即 4,800 萬股。
網下發行由保薦人(主承銷商)負責組織實施,配售對象通過上交所申購平
臺在發行價格區間內進行累計投標詢價;網上發行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實施,投
資者以價格區間上限繳納申購款。任一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或網上一種方式進
行新股申購。凡參與初步詢價報價的配售對象,無論是否“有效報價”,均不得
再參與網上發行的申購,否則其網上申購將被視為無效申購。
三、 定價及鎖定期安排
1、發行價格區間的確定
初步詢價結束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根據詢價對象和配售對象
的報價情況,以配售對象在初步詢價階段的擬申購價格為基準,統計每一價格上
對應的累計申購數量,確定報價及申購數量較為集中的區域,在滿足一定的超額
認購倍數之下,同時參考發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以及市場環境等綜合
因素,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并于 2011 年 9 月 6 日(T-1 日)在《河南明泰鋁業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A 股初步詢價結果及發行價格區間公告》中披露。
2、發行價格的確定
發行價格區間公布后,提供“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在價格區間內進行網下
累計投標詢價申購。網下申購結束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根據累計
投標詢價情況,參考發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場環境等,在發行價
格區間內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和最終發行數量。發行人及主承銷商將于 2011
年 9 月 9 日(T+2 日)在《河南明泰鋁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A 股定價、
網下發行結果及網上中簽率公告》中披露確定的發行價格,并同時披露主承銷商
提供的發行人研究報告的估值結論及對應的估值水平、發行人可比上市公司的市
盈率指標,以及所有配售對象的報價明細。
3、鎖定期安排
網下配售對象獲配股票的鎖定期為 3 個月。鎖定期自本次網上發行的股票在
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 網下推介具體安排
平安證券將于 2011 年 8 月 31 日(T-5 日)至 2011 年 9 月 2 日(T-3 日)期
間,在深圳、上海、北京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的詢價對象及配售對象進行網下
推介。具體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時間 推介地點 地址
2011 年 8 月 31 日 深圳福田香格里拉大酒店
09:30-11:30 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 4088 號
(T-5 日,周三) 二樓大宴會廳 II
2011 年 9 月 1 日 上海浦東麗思卡爾頓酒店 上海浦東陸家嘴世紀大道 8
09:30-11:30
(T-4 日,周四) 三樓大宴會廳 1 號國金中心
2011 年 9 月 2 日 北京金融街威斯汀大酒店
09:30-11:30 北京西城區金融大街乙 9 號
(T-3 日,周五) 二樓聚寶廳 III
五、 初步詢價安排
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通過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平臺進行。
1、配售對象可自主決定是否參與初步詢價。未參與初步詢價或者參與初步
詢價但未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累計投標詢價和網下配售。參與初步詢
價的配售對象相關信息(包括配售對象名稱、證券賬戶代碼及名稱、收付款銀行
賬戶名稱和賬號等),以 2011 年 8 月 30 日(T-6 日)(初步詢價開始日前一個交
易日)12:00 前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備案的信息為準,未在上述時點前完成登
記備案的,不得參與網下發行。因配售對象信息填報與備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
由詢價對象、配售對象自負。
2、保薦人(主承銷商)的證券自營賬戶不得參與本次發行的詢價,與發行
人或保薦人(主承銷商)之間存在實際控制關系的詢價對象管理的配售對象、與
保薦人(主承銷商)具有控股關系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配售對象不得
參與本次發行的詢價。
3、詢價對象參與初步詢價時,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為報價主體,由詢價對象
代為報價。配售對象參與初步詢價報價時,須同時申報擬申購價格和擬申購數量。
申報價格不低于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區間下限對應的報價部分為“有效報價”。
申報“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可以進入累計投標詢價階段申購新股,且必須參與
本次網下累計投標詢價;如配售對象申報的價格中沒有“有效報價”,該配售對
象不得進入累計投標詢價階段進行新股申購。
4、任一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中的一種方式進行新股申購。凡參
與初步詢價報價的配售對象,無論是否有“有效報價”,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發行
的申購。
5、詢價對象在參與初步詢價時,應明確列示下屬的擬參與本次發行的配售
對象的報價明細。初步詢價報價時,詢價對象應在同一界面為其擬參與本次網下
發行的全部配售對象報價,確定后統一提交,原則上只能提交一次,多次提交的,
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報價信息為準。
6、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期間為 2011 年 8 月 31 日(T-5 日)至 9 月 2 日(T-3
日)。通過申購平臺報價、查詢的時間為上述期間每個交易日上午 9:30 至下午
15:00。詢價對象和配售對象應在上述時間內通過申購平臺進行報價,未通過申
購平臺進行報價或無“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和配售對象將不具備參與累計投標
詢價和網下發行的資格。
每個配售對象最多可填報 3 個擬申購價格,以 0.01 元為一個最小申報價格
單位。最高申購價格不得超過最低申購價格的 120%,每個擬申購價格對應一個
擬申購數量,三個擬申購價位對應的“擬申購數量”之和不得超過網下發行量,
即 1,200 萬股,同時每一個申購價格對應的“擬申購數量”均不低于網下發行最
低申購量,即 50 萬股,且申購數量超過 50 萬股的,超出部分必須是 10 萬股的
整數倍。
例如:配售對象在初步詢價階段的三個報價分別為 P1、P2、P3(P1>P2>
P3),3 個價位填列的擬申購數量分別為 M1、M2、M3,則:
(1)P1 應小于或等于 P3×120%;
(2)M1、M2、M3 中的任一數均大于或等于 50 萬股,且超出部分為 10 萬股
的整數倍;
(3)M1+M2+M3 應小于或等于本次網下發行數量 1,200 萬股。
7、在初步詢價階段提交了“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在參與累計投標詢價時,
申購數量之和不得低于“有效報價”所對應的“擬申購數量”總和,不超過該“擬
申購數量”總和的 200%,同時不得超過本次網下發行數量,即 1,200 萬股。
例如:假設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區間下限為 P,在累計投標階段:
(1)若 P>P1,則該配售對象不能參與網下發行;
(2)若 P1≥P>P2,則該配售對象參與網下申購的最低數量為 M1,最高數
量為 200%×M1;
(3)若 P2≥P>P3,則該配售對象參與網下申購的最低數量為 M1+M2,最高
數量為 200%×(M1+M2);
(4)若 P3≥P,則該配售對象參與網下申購的最低數量為 M1+M2+M3,最高
數量為 200%×(M1+M2+M3) 。
且每個配售對象的最高申購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網下發行數量 1,200 萬股。
8、保薦人(主承銷商)負責組織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工作,并對參與初步
詢價且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信息予以確認。
9、本次發行中,當出現以下情況時,發行人及主承銷商將協商采取中止發
行措施,并及時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擇機重啟發行:
(1)初步詢價結束后,提供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不足 20 家;
(2)網下發行的有效申購總量小于本次網下發行數量 1,200 萬股;
(3)網上最終有效申購總量小于本次網上發行總量 4,800 萬股,向網下回
撥后仍然申購不足;
(4)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就確定發行價格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六、 保薦人(主承銷商)聯系方式
聯系人:資本市場部
聯系電話:0755-22625640、021-62078356
發行人:河南明泰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011 年 8 月 30 日
資訊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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