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嘉股份貿易合同秋后算賬 基金公司存內幕交易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1年8月26日上午10點10分深圳南山區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發布一則消息:“近日,由我院提起公訴的顧某泄露內幕信息案宣判,被告人顧某因泄露內幕信息致基金公司非法獲利近1500萬元,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此案為南山區首例泄露內幕信息案件。”
深圳南山區人民檢察院微博還透露,顧某明知提前公開內幕信息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會影響股票價格的波動,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損害投資者的利益,但仍然多次在不同場合將該內幕信息泄露給多家基金公司,其中有兩家基金公司在獲悉該內幕信息后,在顧某所在公司公開該內幕信息前,大量買入賣出顧某所在公司股票,從中非法獲利近1500萬元。
根據檢察院披露的信息可知,有兩家基金公司被牽扯其中。
為什么是勁嘉股份
在深圳南山區人民檢察院微博對案件的描述中,有幾個信息將涉案上市公司的矛頭直指勁嘉股份。
該檢察院稱:“在該案的披露中指出被告人顧某系南山區某知名上市公司投資關系部經理,在一次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上,獲悉公司正在與某國外煙草公司洽談合作,且訂單量很大,可能給公司帶來巨額利潤。”
于是上市公司范圍縮小到了南山區注冊的,并且和國外煙草公司有過合作洽談。南山區符合條件的只有勁嘉股份。該公司注冊地址為: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福永鎮懷德南路懷德工業區1 棟,辦公地址亦在深圳市南山區,為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文心二路萬商大廈。
而該公司的主營業務是印刷香煙煙標。公司介紹:“近年來為全國50多家大中型卷煙廠累計開發、設計、印制了50多個品牌200多個規格的香煙煙標。”此外,根據案情描述,勁嘉股份在2009年9月19日發布公告稱:“公司與美國英美煙草公司正在接觸洽談為美國英美煙草公司提供煙標印刷的合作事宜。”
此外,當記者把深圳南山區人民檢察院的微博內容讀給廣州某基金公司基金經理聽時,他一口斷定,肯定是勁嘉股份。
回到兩年前,看看勁嘉股份到底發生了生么事情。
2009年8月,勁嘉股份開始躁動。當年8月19日,勁嘉股份復權價格為25.39元,當年10月30日,勁嘉股份股價漲至42.35元,較之最低價上漲了66.8%。漲幅驚人。只因市場傳言,勁嘉股份有海外大單。
“我還記得當年8月,有許多券商、私募都在傳言勁嘉股份有海外大額訂單。”前述廣州某基金公司的基金經理表示,他坦言,也有勁嘉股份內部人有意向他透露這只股票的消息。
然而,這位基金經理調查后發現,傳言有誤。當時勁嘉股份的傳言是同“美國英美煙草公司合作”,在2009年9月19日勁嘉股份的公告中也核實了這
種情況。但實際的情況是,勁嘉股份是同“本土美國煙草貿易公司”合作。這兩個公司是體量完全不同的公司。“英美煙草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煙草公司”,而“本土美國煙草貿易公司”只是美國一家中小型煙草批發公司。
2010年,本土美國煙草貿易公司曾派人來到深圳,對當地媒體表示:稱勁嘉股份“烏龍事件”是人為操縱,而該公司在這起事件中被作為操縱勁嘉股票的道具,讓一些人從中獲得了巨額非法利益。
2009年11月6日,上市公司勁嘉股份發布公告就這次烏龍事件進行澄清:“其早前公告的與美國英美煙草公司商洽煙標合作事宜有誤。由于工作人員疏忽,誤將對外合作方本土美國煙草貿易公司當作美國英美煙草公司,致使該公司于2009年9月19日對外發布的《關于與美國英美煙草公司洽談合作的提示性公告》的內容與事實情況出現差異,誤導了股民。”
深圳證券交易所2010年2月12日公告,由于勁嘉股份出現信息披露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的行為,深交所決定對有關當事人勁嘉股份副董事長兼副總經理莊德智和常務副總經理沈海祥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并記入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哪兩家基金公司有染?
根據前述那位基金經理的描述,在2009年三季度,關于勁嘉股份獲得海外大單的消息滿天飛,許多基金也參與其中。根據勁嘉股份2009年三季度報告,在2009年三季度買入勁嘉股份的基金有長盛同慶可分離交易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持股500萬股;建信優選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持股452萬股;華安寶利證券投資基金,持股420萬股;同盛證券投資基金,持股303萬股;泰達荷銀效率優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持股300萬股;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持股200萬股;景順長城新興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持股200萬股;廣發核心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持股接近200萬股。
這只是公告的,沒有公告的基金數量應該更多。
而根據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檢察院的描述,只有兩家基金公司從上市公司職工那邊獲得消息,并獲利1500萬元。如此,這兩家基金公司的行為應為內幕交易。所謂內幕交易是指內幕人員和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內幕信息的其他人員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泄露內幕信息,根據內幕信息買賣證券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證券建議的行為。
而根據知情人翻閱該案案宗了解到,兩家涉案基金公司注冊地分別在北京和上海,并且都是中小型基金公司。但這兩家基金公司的市場部人員都向記者表示,未有聽到此消息。
在過往基金的違規中,“老鼠倉”的違規事件比較多。比如唐建、王黎敏、張野,以及景順長城基金公司的涂強,長城基金公司劉海、韓剛,今年原光大保德信的徐春茂、國海富蘭克林黃林都因老鼠倉相繼被調查清楚。
但是,對于基金公司內幕交易非常難以認定。“除非當事人舉證,否則很難界定是否是內幕交易。”廣東省某市專門負責證券案件的辦案人員表示,因為被告可以說很多理由來解釋對股票的操作,哪怕說做夢夢到都是有理的解釋。
因此在基金業的歷史上,因內幕交易被處罰的基金公司或基金經理很少。
深圳南山區人民檢察院在微博也透露了內幕交易的處罰:“檢方提醒知情內幕消息的證券、期貨交易從業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南山區人民檢察院依照此規定,對顧某及相關基金公司將被處以3000萬以上巨額罰金。這應該是中國新基金業歷史上公開資料少見的基金公司因內幕交易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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