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總統:保加利亞號沉船事件不應只懲罰基層工作人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1-07-29 23:11
俄新網RUSNEWS.CN戈爾基7月29日電 俄總統德米特里·梅德韋傑夫表示,"保加利亞"號沉船事件的責任應由一個圈子的人來擔負,而不僅僅是卷入這起事件的基層工作人員。梅德韋傑夫在戈爾基召開的會議上說:“必須處理,揭發並懲罰過失方,並且這一切實施的對象應當是一個圈子的人,包括這種混亂局面的組織者,而不僅僅是卷入這起事件的基層工作人員。” 他指出,必須打撈“保加利亞”號的決定是他親自做出的。這方面既有倫理方面的,也有法律方面的理由。雙層甲板的柴油電力船“保加利亞”號1955年建于捷克斯洛伐克,7月10日暴雨期間在伏爾加河距離岸邊3公里的韃靼斯坦境內古比雪夫水庫水域沉沒。當時這艘船正從博爾加爾開往喀山。根據確切信息,沉船時船上有201人。僅有79人獲救。122人喪生,其中兒童28名,婦女72名,男性22名。俄檢察機關就沉船事件按照俄羅斯刑法第263條第2款(違反行駛和使用鐵路、空中和海上交通工具的安全規則)。該條款規定處于5年以下有期徒刑。偵查人員已經對沉船租用方公司的總裁斯韋特蘭娜·伊尼亞金娜與俄聯邦內河船舶登記局卡馬河分局高級專家雅科夫·伊瓦紹夫提出了控告。上述文章內容由俄新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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