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礦業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舉行有關股本重組之股東特別大會投票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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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欣然宣布股東特別大會通告所載擬提呈之決議案,已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上獲股東以投票方式表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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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提述蒙古礦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之公布及日期為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之通函(「通函」),內容有關股本重組。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詞匯與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
股東特別大會結果
董事會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舉行之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上,日期為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之股東特別大會通告(「通告」)所載擬提呈之決議案,獲股東以投票方式表決通過。
概無股東於股本重組中擁有重大權益,因此並無股東須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擬提呈之決議案放棄表決。據此,於股東特別大會當日,本公司賦予其持有人權利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就決議案表決之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2,771,913,018股。概無股東有權出席股東特別大會而須放棄表決贊成會上擬提呈之決議案。
股東特別大會之投票結果如下:
票數(概約百分比)
特別決議案 贊成 反對
批準股本重組 498,280,400(99.70%) 1,500,000(0.30%)
本公司之股份過戶登記香港分處卓佳秘書商務有限公司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擔任點票監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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