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敦:公告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0.6元,現金股利配發總金額56,207,344元。
股票股利每股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此分派案需經100年6月22日股東常會通過後,由董事會訂定基準日分派之。
(2)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
(3)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金額:3,200,000元。
(4)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金額:1,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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