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商銀:代子公司遠銀資產管理(股)補公告出售購入之不良授信債權契約增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1-01-24 19:06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0/01/24
2.公司名稱:遠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百分之百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96/08/31將不良授信債權出售與鎮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鎮瀚建設),
並簽訂債權讓與契約書(下稱原契約)。鎮瀚建設於96/12/31依原契約條款與本公司
簽訂第一次增補契約,指定椿田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椿田)為契約當事人,將尾款
已降為新台幣2億8仟29萬9仟元之付款日期由96/12/31展延至97/03/31。嗣後,椿田
公司因資金調度之故,陸續於97/03/31、97/06/30、97/12/31及98/12/31與本公司簽訂
增補契約變更尾款付款日,尾款餘額亦陸續遞減。最後一次增補契約係將尾款付
款日變更為99/12/31,並已於99/12/21將尾款付清,完成債權讓與程序。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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