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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0/01/24
2.公司名稱:飛寶動能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97年11月17日董事會通過委任陳文欽先生信託台南東寧路建物
(新東段05424-000號)及所屬六筆地號土地(地號:0178-0000、0178-0001、0178-0006、
0356-0001、0357-0001、0371-0001),今已無需要委託之,故取消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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