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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0/03/18
2.公司名稱:亞弘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亞弘電董事會通過九十九年度財務報表,九十九年度營業收入
3,922,142仟元;營業淨利338,446仟元;稅前淨利241,790仟元,稅前EPS為2.71元,
稅後淨利202,777仟元,稅後EPS為2.26元。
2.亞弘電董事會通過九十九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九十九年度合併營業收入
4,424,336仟元;合併營業淨利331,426仟元;合併稅前淨利251,101仟元,
合併稅後淨利202,777仟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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