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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黨團:馬選舉補助款 依法由黨領取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15 18:51


政論名嘴指控,馬總統參加兩次總統選舉獲得的選舉補助款流向不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15號)召開記者會,拿出中選會開的收據,指控名嘴錯把馮京當馬涼,引用錯誤的法條指控,其實補助款依法由推薦候選人的政黨領取,這筆錢後來也留給國民黨使用。(戎華儀報導)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15號召開記者會,批評政論名嘴引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指控馬總統獲得的選舉補助款流向不明的言論不實,法條也引用錯誤。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代理執行長費鴻泰出示中選會的收據表示,總統副總統不是公職人員選罷法規範對象,只適用於「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政黨推薦的候選人選舉補助款,由推薦的政黨領取。

費鴻泰:『「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領取,...」倒數一行,或推薦之政黨,於三月內,拿你的收據,向中央選舉委員會領取,這不是向地方選委會。所以名嘴們引用的法條不對。』

費鴻泰舉例,民進黨主席蔡英文競選總統獲得的補助款,也是由民進黨領取;國民黨從2012年總統選舉共領取約兩億元的補助款,這筆錢後來留在國民黨內,做為當年年度經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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