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超募新規:首發發行比例不能超過25.01%
鉅亨網新聞中心
“所有擬上市企業新發行股份比例不得高于總股本的25.01%,也不得低于25%”,近日,國內部分券商投行人士對本報記者稱因有項目新股發行比例高于25.01%而接到監管層通知,“主要針對中小板,也包括主板與創業板”。
而根據《證券法》及《公司法》相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滿足“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很明顯,主板包括中小板新發行比例不能超過總股本的25.01%這樣的審核規定可以抑制當前新股發行中的超募現象。”北京某中型券商投行部分負責人認為類似的“審核新規”可以把融資機會多分給其他企業。
中信建投投行人士也表示3月初就收到對中小板首發比例25.01%的限制通知,“操作創業板的項目也會參照此執行,免得還要重新制作申報材料。”
超募頻發
IPO重啟以來,由于新股定價的隨意性,新股首發規模與募投項目的不相匹配,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中超募資金的現象一直備受市場人士指責。
來自wind資訊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共有347家公司在A股市場完成首次公開募股,預計募集資金1676.92億元,實際募集資金4921.31億元,超額募集資金3244.39億元,超募比例1.93倍。
2011年1、2月份A股市場共發行(上市)61只新股,預計募資267.8億元,實際募資691.35億元,超募423.55億元,超募比例1.58倍。
超募已然成為一種普遍現象。而由于創業板推行的是集中審核、集中發行的制度,帶來了創業板公司超募資金短時間內集中爆發的現象,此現象終于成為眾矢之的。
從表面上看,公司上市之后超募帶來的更多資金對于公司而言充滿利好。但是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一夜暴富”之后,面臨巨資會讓更多的人喪失方向,從而最終不利于上市公司的發展。
本報記者了解到,一些公司將部分超募資金用來購買土地或其他不動產。
比如,擁有13億元超募資金的神州泰岳(300002)計劃使用2.55億元超募資金用于辦公用房的購置與建設。
神州泰岳原計劃通過創業板上市融資5.02億元,但由于定價超過預期,最終超募約13億元。根據神州泰岳的招股說明書,本次發行3160萬股,實際上取的是發行底線。根據創業板的上市規定,神州泰岳IPO的股份必須占總股本的25%。發行后,總股本為12640萬股。
對于超募資金,神州泰岳在其公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中對其中的3.42億元做出了具體安排,對于其余的超募金額則僅是給出了大概的方向,如用于鞏固和提升移動互聯網運維支撐核心競爭能力、培育和擴大IT運維管理領域新的利潤增長點、深入拓展國際市場等。
事實上,與神州泰岳類似,杰瑞股份亦計劃使用不超過1億元超募資金從煙臺市萊山區政府競拍約500畝土地使用權。而南風股份計劃使用不超過1.2億元超募資金用于佛山市一地塊的競買。購買土地的企業還包括鼎泰新材、積成電子等。
分析人士表示,神州泰岳、杰瑞股份等公司稱其買地計劃為公司自用,這種投資也無可厚非,但公司用超募資金買地是為了實現保值增值,對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沒有實質意義,甚至造成超募資金利用低效,而讓巨額超募資金流入樓市也絕非符合廣大股民及監管層的意愿。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紀鵬曾表示,大量的超募資金會讓上市公司高管不思進取,甚至催生違規操作。實際上,不少公司登陸資本市場之后,面對巨額的超募資金,紛紛想方設法進行開支,盲目擴大生產,買房炒股,甚至利用目前監管層的一些漏洞進行違規操作。“顯然,這對于上市公司是十分不利的。”
兩大利器
太多的上市公司超募現象已經引起了監管層的重視,交易所方面也一再強調對于超募資金的規范運用。
針對市場的不斷質疑,深圳證交所發布的《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中專門規定,創業板上市公司必須明確超募資金用途,需在資金到位后6個月內披露超募資金的使用計劃。
這個《指引》同時規定,超募資金必須投資于公司的主營業務,而不能用于諸如開展證券投資、委托理財、衍生品投資、創業投資等高風險投資以及為他人提供財務資助等業務。
不過,在投行人士看來,更為有效地防止超募發生有兩大利器:“其一是新股合理定價,其二是新股首發規模與募投項目匹配。”
深圳某券商人士表示,新股發行制度市場化的方向自身就會導致定價向二級市場價格靠攏,這在某種程度上平衡了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的價格差異過大,但是無形中卻催生了上市公司自身的超募現象。
實際上,超募現象背后還有券商的推波助瀾。上述人士表示,作為中介機構,能幫助企業募集到更多的資金,自己所能抽提的傭金就會更多,在這種情況下,中介機構必然會盡可能地做高發行價幫助企業超募。
而某私募基金人士更是向記者坦言,真正的改革必須對于詢價機構的詢價過程進行更為規范的監管,避免這種合力抬價的現象。
為此,監管層在控制新股高發行價格上已經引入“第七類”詢價機構,大量的詢價機構被引入,擴大詢價對象范圍,有逐步降低發行價的功能。
在發行規模上,也有部門擬上市的企業為獲得更多的超募資金,如近期招股分博威合金等多家公司的首發比例會遠大于25.01%。還有上市公司發行比例接近30%。
“廣東轄區所有擬上市企業新股首發比例都要求不超過25.01%。”上述投行人士認為據此標準“超募”現象有望得到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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