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三日有關(其中包括)重組協議之公告(「該公告」)。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之詞匯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如該公告所載,董事會并無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故將不會成立獨立董事委員會以就涉及(其中包括)清洗豁免與特別交易之重組協議向獨立股東提供建議。豐盛融資有限公司已獲本公司委任為獨立財務顧問,以就此根據收購守則第2.1 條向獨立股東直接提供建議。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兩名執行董事,即汪滿霞女士及汪世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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