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紅漫:取下創業板"蒙面股東"的面紗有多難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財匯資訊,摘自:)
創業板上市公司通過「蒙面股東」及「火線入股」進行利益輸送問題,漸次暴露在媒體的聚光燈下。從20歲女大學生因獲贈創業板上市公司股份而一夜暴富,到一些創投機構在創業板公司上市前一年甚至幾個月前神秘入股,這些現象給公眾留下了灰色交易問題的聯想空間。
事實上,對於尋租腐敗,監管部門曾經做出相關事前預警。在創業板推出之初,監管部門規定,創業板公司需要在招股書中披露最近一年的股本變動情況,而深交所上市委也就部分公司過會前六個月內進行增資擴股或控股股東轉讓股份的情形給予了關注。但是,創業板上市公司較為可疑的持股行為卻層出不窮。根據公開信息,西安寶德在IPO過會前半年左右,大股東趙敏將所持的占公司註冊資本4%的出資以6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大學生趙紫彤。同樣讓業界質疑的是,華誼兄弟在上市前半年左右,大股東以2242萬元收購婁某所持有的4.3651%股份。
管理層與市場各方之所以會對創業板公司上市前的股份轉讓行為頗為關注,關鍵還在於創業板IPO高溢價迅速「造富」的功能。在全球成熟的資本市場,平均每五隻新股上市就有一隻當日會跌破發行價。相形之下,國內IPO市場儼然已成為「包賺不賠」的投資領域。2008年,A股市場新股上市首日的平均溢價率高達110%左右。2009年10月30日,創業板首批28家公司普遍暴漲,個股平均漲幅超100%。以此觀之,投資人如若能在公司上市前以各種途徑獲得原始股份,那麼就相當於抓住了暴富的契機。
不可否認,公司在上市過程中產生的巨大利益,著實難免會出現「藏污納垢」。有創業板公司在招股書中明確表示,向其增資的某創投機構是公司所在地高新區管委會推介的。如此表述著實值得回味,似乎透露出了些許無奈。一直以來,國內民營企業難以得到制度性的扶持,它們或因政策壁壘而無法進入壟斷行業,或在資金斷裂聲中消亡,以至於其平均壽命只有不足3年,而最終有幸成長壯大者則往往與地方行政部門或金融機構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所以,一旦這些民營企業具有上市的可能,扶持者要求「回饋」時,股票代持與「火線入股」或許就成為相對安全的賄賂形式選擇。
應當看到的是,雖然從股份轉讓價格、時間,以及股份受讓人責任履行等細節進行追查,有關利益輸送行為必然會顯形,但就目前以保薦人調查、發審委質詢為主的審核方式看,監管力量仍顯薄弱,尚難將所有違規行徑消滅於萌芽狀態。其實,此前北京銀行(601169,股吧)「娃娃股東」以及杭蕭鋼構(600477,股吧)自然人股東「死魂靈附體」等一系列「神似」事件已經說明,國內證券市場上股東身份的真實性的確有待進一步核查,而由此暴露的制度設計頑疾更不可被忽視。
亦即,除去針對性的監管設計亟須強化外,創業板上市公司「蒙面股東」及「火線入股」現象也向我們提示出了一些深層次的制度性問題。例如,目前投資渠道的狹窄、資本市場供求失衡等現狀,在客觀上催生了IPO市場的高溢價,進而吸引各種投機行為蜂擁而入;又如,民營企業經營環境不佳,以至於要以尋租的方式博取公平的制度待遇,是為市場秩序的混亂表現。當然,這些問題的解決不可能一蹴而就,但蒙面股東問題的出現,至少給我們提供了未來制度改革完善的必需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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