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股

小肥羊法院會議通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茲通告根據開曼群島大法院(「法院」)就上述事項發出的指令(「指令」)舉行計劃股東(定義見下文所述的協議計劃)會議(「法院會議」),藉以考慮及酌情批準(不論有否修訂)建議由小肥羊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與計劃股東訂立的一項協議計劃(「協議計劃」)。法院會議定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星期五)下午三時正假座香港灣仔港灣道18號中環廣場35樓雷格斯商務中心舉行,所有計劃股東獲邀請於上述時間及地點出席是次會議。

協議計劃及闡釋協議計劃影響的說明備忘錄已載入綜合計劃文件內,而本通告亦為該文件的一部分。計劃股東亦可於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8號金鐘匯中心26樓)取得綜合計劃文件。

計劃股東可親身於法院會議上投票,亦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委代表(不論是否為本公司的股東)代其出席法院會議并於會上投票。日期為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的綜合計劃文件內附上法院會議適用的粉紅色代表委任表格,已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寄發予本公司股東。

如屬股份的聯名持有人,在排名首位的持有人(不論親身或委派代表)投票後,其他聯名持有人的投票將不獲接納。就此而言,排名先後乃按本公司股東名冊內有關聯名持有人就有關聯名持股的排名次序而定。

代表委任表格須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四日(星期三)下午三時正前交回小肥羊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8號金鐘匯中心26樓),倘未有如期交回表格,則可按照指令於法院會議上親手交予法院會議主席(其可全權酌情決定是否接納有關表格)。

法院已透過指令委任本公司董事張鋼先生為法院會議主席,或如其未能出席,則由本公司董事盧文兵先生擔任,或如其未能出席,則由發出指令當日身為本公司董事的任何其他人士擔任,并指示法院會議主席須向法院報告法院會議之結果。

協議計劃將受其後尋求法院批準的申請所限。

T


文章標籤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Empty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