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豐家居澄清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謹此提述捷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本公司」)及Bounty Wealth Limited(「要約人」)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三日作出的聯合公告(「聯合公告」)。除另有說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匯與聯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謹此澄清,除鮑向明先生外,甄先生、梁先生及鮑先生之其他親屬(「親屬股東」)亦於聯合公告日期及本公告日期持有若干股份。經計及甄先生、梁先生及鮑先生之親屬股東持有之股份,本公司(i)於聯合公告日期;(ii)於本公告日期;(iii)緊接完成後(假設概無行使任何購股權);及(iv)緊接完成後(假設購股權獲悉數行使)之經修訂股權架構載列如下。
緊接完成後 緊接完成後
於聯合公告日期 於本公告日期 (假設概無行使任何購股權) (假設購股權獲悉數行使)
股份數目 概約百分比 股份數目 概約百分比 股份數目 概約百分比 股份數目 概約百分比
甄先生(附注1) 80,035,200 35.94 80,035,200 35.94 – – – –
梁先生(附注2) 30,676,800 13.78 30,676,800 13.78 – – – –
鮑先生(附注3) 26,040,000 11.69 26,040,000 11.69 – – – –
賣方 136,752,000 61.41 136,752,000 61.41 – – – –
要約人及與其一致行動人士– – – – 136,752,000 61.41 136,752,000 61.13
鮑向明先生(附注4) 4,000,000 1.80 4,000,000 1.80 4,000,000 1.80 4,000,000 1.79
鮑向前先生(附注5) 2,688,000 1.21 2,688,000 1.21 2,688,000 1.21 2,688,000 1.20
甄先生之親屬股東(附注6)
1,150,000 0.52 1,150,000 0.52 1,150,000 0.52 1,150,000 0.51
梁先生之親屬股東
(附注7及8) 3,325,000 1.49 3,315,000 1.48 3,315,000 1.48 3,315,000 1.48
(附注7) (附注8)
公眾股東
購股權持有人 – – – – – – 1,000,000 0.45
現有公眾股東 74,774,000 33.57 74,784,000 33.58 74,784,000 33.58 74,784,000 33.44
總計 222,689,000 100.00 222,689,000 100.00 222,689,000 100.00 223,689,000 100.00
附注:
1. 甄先生(本公司執行董事兼主席)之權益包括其個人持有的17,035,200股股份、通過卓能持有的34,020,000股股份及通過志雄持有的28,980,000股股份之權益。卓能及志雄的全部已發行股本均由甄先生單獨擁有。
2. 梁先生(執行董事)之權益包括其個人持有的18,076,800股股份及通過欣日持有的12,600,000股股份之權益。欣日的全部已發行股本由梁先生單獨擁有。
3. 鮑先生(執行董事)之權益包括其個人持有的3,360,000股股份及通過雄才持有的22,680,000股股份之權益。雄才的全部已發行股本由鮑先生單獨擁有。
4. 鮑向明先生為鮑先生之子,亦為鮑先生之親屬股東。上列股權架構乃基於鮑向明先生於整段有關期間內不會出售所持本公司股權之假設而呈列。
5. 鮑向前先生亦為鮑先生之子,亦為鮑先生之親屬股東。上列股權架構乃基於鮑向前先生於整段有關期間內不會出售所持本公司股權之假設而呈列。
6. 甄先生之親屬股東包括甄先生之姨子及嫂子(即麥莉娜及馬惠玲)。上列股權架構乃基於甄先生之親屬股東於整段有關期間內不會出售所持本公司股權之假設而呈列。
7. 於聯合公告日期,梁先生之親屬股東包括梁先生之兩位姐姐(即梁慕蘭及梁慕貞)、一位姐夫(即王榮祥)及一位嫂子(即梁翠兒),合共持有3,325,000股股份。
8. 於本公告日期,梁先生之親屬股東包括兩位姐姐(即梁慕蘭及梁慕貞)及一位姐夫(即王榮祥)(統稱「梁先生之其余親屬股東」),合共持有3,315,000股股份。梁先生之嫂子(即梁翠兒)已於本公告日期出售10,000股股份。上列股權架構乃基於梁先生之其余親屬股東於整段有關間內不會出售所持本公司股權之假設而呈列。
鑒於甄先生、梁先生及鮑先生於出售事項持有之權益,甄先生、梁先生及鮑先生之親屬股東須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批準(i)出售協議及所涉交易(即特別交易);(ii)削減股份溢價;及(iii)建議特別分派之相關決議案放棄投票。
董事會謹就疏忽遺漏於聯合公告披露親屬股東之股權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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