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

晶磊: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一OO年度股東常會及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深坑區深南路21號(世新會館)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99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9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資金用途及執行情形。

4.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情形。

5.前一次辦理私募增資執行情形。

(2)承認及討論事項:

1.9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提請承認案。

2.99年度虧損撥補案。

(3)討論案一:

1.補充討論前次股東臨時會通過私募增資相關事宜。

(4)選舉案: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5)討論案二: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6)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3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國內第二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停止轉換起迄時間:100/04/30~100/06/28。

二.股東提案權:

(1)單一或合計持有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

向本公司提出100年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2)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晶磊股務部:台北市

復興南路一段36-9號7樓,電話:(02)8772-5226

(3)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期間:自100年4月25日至100年5月4日。

(4)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名獨立董事期間:自100年4月25日至100年5月4日。

(5)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6)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文章標籤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Empty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