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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掛鉤物價”今年全面鋪開
社會保障標準有望“跑贏”CPI。記者2日獲悉,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五部委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在2011年年底前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逐步實現各項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提高幅度與經濟發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長水平基本同步的目標。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明確責任、改善民生;短期波動、發放補貼;持續上漲、調整標準”的要求,建立聯動機制。通知明確了聯動機制的保障對象、啟動條件、聯動措施和補貼標準。
通知指出,各地要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或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月度漲幅作為依據,啟動機制的臨界條件可參考當地政府每年提出的預期價格調控目標自行確定。在居民基本生活費用或CPI月度漲幅達到臨界條件時,啟動聯動機制,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反之則取消補貼。
通知明確,各地要按照城鄉低保標準的一定比例確定城鄉低保對象、優撫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價格臨時補貼發放標準,補貼標準要保證不低于物價上漲對低收入群體生活的實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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