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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前台銀雇員謝世宏盜3.2億 判7年8月

鉅亨網新聞中心


前台銀雇員「謝世宏」7年前在台灣銀行擔任練習生,利用銀行辦理「網路銀行」的機會,盜領銀行3.2億元。案發之後,謝世宏逃亡5年多,最後遭檢警逮捕。最高法院今天(3日),依照違反銀行法等罪,判他7年8個月,全案就此定讞。(潘千詩報導)

這起案件發生在民國93年,在台銀擔任行員同時也是台北市知名謝謝魷魚羹的小開謝世宏,為了幫父親還債,謝世宏先是偷了主管的卡片,再進行一連串的偷錢計畫,把3.2億轉到自己的帳戶內。還好台銀當時反應快,成功攔截3億多元,隨後,謝世宏便展開了逃亡生涯,逃了5年多,終於在太太鄭夙雅位於師大商圈的服飾店門口前落網,檢方當時,對謝世宏和他的家人求處重刑15年。


當時,一審法官認為,謝世宏為了幫父親償債才犯案,確實有令人同情之處,但他的行為,已經嚴重戕害金融秩序,逃亡期間甚至還以洗錢的方式,坐享部分犯罪所得,惡性不輕,因此判他7年8個月。但謝世宏不服,從二審再上訴到三審,全都遭到駁回,全案就此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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