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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高美溼地採分區管制違者依法裁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7-04 19:40


台中市農業局已公告「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採分區管制,分為核心區、緩衝區以及永續利用區三區,民眾活動範圍限制在永續利用區,前兩區禁止民眾活動,宣導期到7月22號截止,屆時,違規民眾將依法裁處,罰則很重,非野生動物保護區違反相關規定最重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而在劃定的野生動物區內違反相關規定,要加重三分之一的刑責。

(張文祿報導)


台中市農業局指出,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規劃為核心區、緩衝區以及永續利用區三區,民眾活動範圍限制在永續利用區,這項計畫在6月22號公告實施,從公告日起1個月為宣導期。

農業局副局長張隆仁表示,宣導期間,由在地巡守隊執行宣導與勸導的工作,市府在清水大排出海口處欄杆、公68公園北側停車場、高美2號海堤涼亭以及解說半島入口處,都架設警示板,供民眾了解分區範圍及管制事項。七月二十二號開罰 ,罰則很重。張副局長表示,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在非野生動物保護區違反相關規定最重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在劃定的野生動物區內違反相關規定,將加重三分之一的刑責。

另外,每天漲潮前後1個半小時、每逢大潮前後2小時及每天日落後全面禁止遊客進入保護區,其餘時間,開放永續利用區供民眾進行體驗,潮汐表則張貼在保護區入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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