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晶:公告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24 14:29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4/09/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陳澤澎/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新任獨立董事陳澤澎其從事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之該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出席股東全體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無此情形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無此情形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無此情形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此情形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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