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籲美取得國際共識前 延後場外交易規管
鉅亨網編輯查淑妝 台北綜合報導
美國要將場外衍生交易的監管「勢力範圍」擴大至海外機構,惹來各界極大迴響,港府亦感憂慮。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近日已去信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 CFTC) ,認為有關改革牽連甚廣, CFTC 在取得國際共識前,應延後推行新措施。
《星島日報》報導, CFTC 今年 6 月提出一系列方案收緊場外衍生交易,除了要求參與場外衍生工具交易的美國金融機構,必須受 CFTC 規管外,「非美國」金融機構也要向 CFTC 註冊,變相把 CFTC 的監管權限,由美國「境內」伸延至「境外」。
陳家強在信中提出「四項關注」,包括監管重疊、加重法規成本、引發市場割裂風險、以及抽乾「流動性」 (Liquidity) 。他指出,各地區有其本身的司法及監管權限, CFTC 的建議如同「越權」,容易釀成地區與地區之間的監管重疊和衝突。因此,他建議 CFTC 明確界定何謂「在美機構」,並將註冊制度限制於「在美機構」,海外機構應由其所屬司法區,依據同一套國際標準監管。
陳家強重申,認同 CFTC 倡議加強規管場外衍生交易的原則,因這是國際近年相當重視的議題,故認為各地區應跨境相互合作,找出一套符合國際水平、公開公正、不重疊不衝突、尊重不同司法權的監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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