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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印度專利案下月再開庭 愛立信欲全盤維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13 08:10


本報記者 陳寶亮 北京報導

盡管小米已經通過“每台手機向法院預繳100印度盧比”的方式獲得了臨時解禁,但對小米而言,這場專利大戰才剛剛開始:愛立信不會止步於印度市場,相反,印度訴訟或只是愛立信對小米全盤市場維權的開始。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查來自德裏高院的檔案顯示,愛立信於12月5日提起訴訟,起訴小米侵權;12月8日,德裏高院判決小米侵犯愛立信8項標準必要專利,並下發售前禁令。耗時僅3天,堪稱神速。德國慕尼黑馬克斯普朗克智慧財產權和競爭法研究所從事智慧財產權研究的魏立舟表示:“這些專利都是標準必要專利,几乎所有手機都繞不過去。”

此外,愛立信曾在就“在印度起訴小米”事件發布的第三份聲明中透露,印度法院已將下次聆訊(法院開庭)時間定在2015年2月5日,距今已不足一月。

需要指出的是,根據WIPO(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的PCT申請(有關高質量專利的國際條約)檢索,愛立信這些專利几乎在全球主要國家均有獲得授權,其中包括中國。魏立舟表示,“同一項專利在不同國家採用的是一份檔案,只是翻譯成了不同語言。愛立信的8項專利,在中國和印度的權利是一致的。”

他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在印度侵權成立,在中國同樣適用。不在中國起訴,系不為也,非不能也。”

最賺錢的專利業務

根據檢索結果,愛立信在WIPO共申請了22830項PCT,其中落地中國3742項,超過美國的3525項,僅次於歐盟的6495項。而印度、韓國的落地數量分別為1568、1423項。

為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提供檢索結果的知名專利諮詢公司高層王帆表示:“一定程度上,這明愛立信在中國市場上的專利佈局深度、重視度要超過印度市場,中國也對是愛立信最重視的市場。”

多年來,愛立信每年投入超過50億美元用於技術研發,得益於此,愛立信的智慧財產權部門也成為愛立信的核心盈利部門。

愛立信2013年Q4財報顯示,2013年Q4,愛立信收入670億瑞典克朗,凈利潤64億瑞典克朗,其中有33億瑞典克朗利潤來自三星的專利授權費。僅此一項貢獻利潤占該季度總利潤的51.5%。三星專利授權費總計42億瑞典克朗,凈利潤33億瑞典克朗,利潤率高達78%。

雖然該專利授權費的統計方式中並未將龐大的研發投入計入成本,但同樣足以明專利授權費的高額利潤回報。2013年全年,愛立信總收入2274億瑞典克朗,凈利潤122億瑞典克朗。其中,專利授權費總收入106億瑞典克朗,如果全部按照78%利潤率計算,那麼愛立信大半利潤來自專利,堪稱其最賺錢的業務。

如果把專利本身看作是一種商品,那麼愛立信對是這個商品市場中的佼佼者。愛立信重視專利、尊重專利,並且比大多數人都懂得如何去保護專利。愛立信曾在公開回應中表示:“當前的全球十大手機廠商,有八家在十年前都不存在,他們的品無不利用了行業前輩已經開發成熟並被納入標準的技術。”

同時,愛立信還表示,“小米在哪裏侵犯愛立信專利,我們將保留日后在哪裏起訴的權利。”從愛立信在印度對小米提起訴訟開始,這場游戲已經進入愛立信的節奏。

小米被拉回談判桌

愛立信曾在美國起訴三星,並迫使三星與愛立信達成全球和解。同樣的案例還有中興通訊,2011年起,愛立信在英國、義大利、德國對中興通訊提起訴訟。據《路透社》報導,中興通訊於2012年初與愛立信達成全球和解,並向愛立信支付專利授權費。目前為止,雙方均未公佈具體金額。

王帆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愛立信選擇在印度對小米提起專利訴訟,其目的也應該是為了將小米拉上和解的談判桌。”按照愛立信的公開聲明,“過去3年多的時間裏,我們一直嘗試與小米公司就其符合GSM、EDGE和UMTS/WCDMA標準的品的專利許可授權事宜開展誠懇的對話。然而,小米始終拒在公平、合理和非歧視(FRAND)原則的基礎之上,就獲得愛立信的智慧財產權使用許可一事以任何方式回應。愛立信萬不得已,只能對此採取法律行動。”

但是,從現在開始,小米再也不能對愛立信不理不睬了。

三年多時間,小米已經成為中國最大的手機廠商,年出貨量達到6112萬,年收入743億元。但愛立信始終未在中國提起訴訟。

“在我們國家,專利制度實施時間短,而且各地審判規則也不盡一致。所以,大多數企業不太看好國內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普遍認為地方保護比較嚴重。”著名專利代理人李中奎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他們大多認為,起訴中國企業很難勝訴,即使勝訴也很難執行,所以很少有國際公司在中國提起訴訟。”

王帆認為,“專利看起來是一個技術問題,其實是一個法律問題,但是最終是一個商業問題。”他據此指出:“愛立信直接在中國對小米提起訴訟,並非其最佳商業選擇,一方面直接在小米最大的市場上進行專利訴訟,必然激起小米的反擊,使得雙方沒有了商業妥協的余地;另一方面,在中國提起專利訴訟,愛立信不一定能取得令自己滿意的結果。”

此前,諾基亞曾在2010年對國手機廠商上海華勤提起8項專利侵權訴訟。截至目前,其中4項專利被判決無效,1項敗訴,其余3項仍在審理。除此之外,諾基亞還支付了數百萬元律師費以及數千萬元取證費用。而據業內人士提供的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美國專利侵權案件平均每個案件判為460萬美元,而中國專利侵權的判平均不足2萬美元。

而且,在中國起訴小米還可能會影響到愛立信在中國的市場戰略,畢竟,愛立信還要考慮到中國是全球最大的電信設備市場,而近幾年是中國4G建設的高峰期,“一舉一動,都有可能牽一發而動全身。作為一個歐洲企業,謹慎是他們的優良傳統。”

但現在,愛立信通過在印度起訴小米,取得了一個很好的戰略態勢。王帆認為,“愛立信通過這種方式向小米傳達‘愛立信有能力保護自己的專利’,也有能力借助法律途徑判小米。如果愛立信現在向小米提出中國市場的談判要求,小米已經無法拒了。”

加強專利保護高壓線

對小米而言,更需要警醒的是,中國正在加強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力度。

2015年1月4日,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官網頒佈了《深入實施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

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影響最大的地方就是把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放在了更高的位置。以創新推動經濟轉型升級。”

事實上,在2014年7月1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會見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總幹事高時指出:“保護智慧財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用好智慧財產權就能激勵創新,是給創新的火花加油。”其后,李克強又於2014年9月在夏季達沃斯論壇上強調:“對嚴重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更要依法懲處,包括實行巨額賠償懲,使違法者付出難以承受的代價,為創新助力。”

變化已經開始。2015年1月5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上海市中馳集團侵犯了德國旭普林公司的“高鐵聲屏障技術專利”,並賠償后者800萬元經濟損失。李中奎認為:“除此之外,中國設立了3個智慧財產權法院,專利法的第四次修訂也正在進行,未來3-5年,中國專利保護環境會大大改善,小米的專利糾紛壓力也會越來越大。”

當然,“專利訴訟只是愛立信的手段而非其目標,愛立信不是要告倒小米,其所求只是獲取專利授權費而已。而對於小米而言,這種挑戰衝擊的是他們的低價、低利模式,不會危及生存。”王帆如是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

此外,專利保護環境的改善對小米而言,也是利大於弊。“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行動計劃已經明確提出要減少發明專利的審查周期,從22.3個月降低至20.2個月,這是非常重大的突破。”王帆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其實小米已經申請了很多發明專利,不過,專利申請遞交后的18個月一般是不公示,所以看不到。相信一段時間之后,小米的專利公佈數會激增。”(編輯 盧愛芳 辛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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