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災戶提告求償市府判賠成首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30 20:10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氣爆造成 32 人罹難、300 多人輕重傷,大部分災民選擇由市府向李長榮化工代位求償,但也有 11 戶認為市府有責任,因此向市府提告求償,高雄地院 30 日針對其中 2 案進行審結,判高雄市府須賠陳姓災民房屋、傢俱損害 45 萬 4418 元,薪資損失及慰撫金 41 萬 5638 元;楊姓災民則獲賠汽車損害 4 萬元,合計 90.9 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2014 年 7 月 31 日深夜,高市仁大工業區李長榮化工管線丙烯洩氣,且未立刻通報相關單位,導致凱旋、二聖路口等地附近發生氣爆,造成 32 人死亡、300 多人輕重傷。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施柏宏表示,氣爆案刑事部分目前仍在審理中,民事求償部分法院共受理 23 件,包括由高市府起訴的代位求償案件 6 件(每件約 500 個被害人)、高市府以市府為原告起訴的求償 2 件,以及未參與市府代位求償的其他災戶自行提告的國賠等案共 15 件。
而災戶中有 11 戶認為市府有責任因此提告求償,合議庭認為,氣爆原因是二聖、凱旋路口地下排水箱涵內的 4 吋工業管線施工便宜行事,才會導致管線銹蝕破裂而導致爆炸,排水箱涵為公有公共設施,因此認為高雄市府有責任,30 日對其中 2 案審結,判高雄市府應賠償共 90.9 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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