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六暉: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之規定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12 18:48
第二條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1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廈門廈暉橡膠金屬工業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3725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573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573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9146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9573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擴展之需求,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1941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57389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不適用
(2)日期:
不適用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4314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6696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1.7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6.3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2014年第三季)之資本及累積盈虧金額係以
2014年9月30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金額列示如下:
限額及淨值係採用2014年第三季經會計師核閱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計算。
匯率依2015年1月9日新台幣31.91元兌換1美元設算。
- 如何發揮多重資產策略的最大優勢?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