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盟: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超限之改善計劃執行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12 18:00
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8/12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6月8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21102號函辦理。
3.因應措施:依改善計畫確實執行,按季公告執行情形及逐季提報董事會控管,並於下一
次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
4.其他應敘明事項:105年第2季資金貸與他人超限改善計劃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1)本公司對明騰興業之預付工程款,截至105年7月31日止,除每期工程估驗款抵扣預
付工程款共計新臺幣 61,014仟元外,另有部分工程進度已達竣工,據此轉列工程
成本投入計新臺幣 9,492仟元,致期末資金貸與餘額為新臺幣 40,913仟元。
(2)本公司對轉投資事業上海偉盟環保材料有限公司之資金貸與案,除持續追蹤還款外
,另依本公司105年4月19日董事會決議尋求買家讓售此筆應收帳款債權,然至今尚
未尋得有意願之買家,將持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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