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浦精密: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與子公司嘉鎂精密光學股份有限公司簡易 合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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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1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5/8/11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存續公司:東浦精密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消滅公司:嘉鎂精密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嘉鎂精密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嘉鎂精密光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持有股權100%之子公司,依企業併購法第十九條
及公司法第三一六條之二規定進行簡易合併,故本次合併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
簡化公司組織架構、提昇集團營運整合綜效。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整合資源、簡化公司組織架構、降低管理成本以提升集團營運整合綜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公司持有股權100%之子公司,故無影響。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採取簡易合併持股100%之子公司,無換股比例。
11.預定完成日程:
合併基準日訂為105年08月31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自合併基準日起,合併後消滅公司(嘉鎂精密光學股份有限公司)之債權債務,由存續
公司(東浦精密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1)合併存續公司:東浦精密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各種塑膠製品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各種塑膠材料買賣業務、塑膠模
具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有線通信器材製造、電信器材批發零售、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製造及輸入。
(2)合併消滅公司:嘉鎂精密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玻璃及玻璃製品製造、電子零組件製造、電子材料批發、電子材料零
售、國際貿易及產品設計。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相關合併作業,如有未盡事宜,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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