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提醒員工5人以下公司屬強制投保就業保險單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10 13:09
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今(10)日表示,依照現行規定,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公司,才是勞工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但只要僱用員工1人,即為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
勞保局說明,非屬勞保強制投保的單位,如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補習班、私人診所、人民團體等僱用員工4人以下的公司行號,若不願參加勞保,仍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保。
勞保局再進一步說明,只要是15歲以上、65歲以下,受僱的本國籍勞工以及依法在台工作的外國籍配偶、中國大陸配偶和港澳地區配偶,除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外,都是屬於強制參加就業保險的對象。
勞保局指出,雇主沒幫員工加就保,除了被核處應負擔就保保險費的10倍罰鍰,如果勞工因此無法向勞保局請領相關就保給付,如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等,雇主還要賠償給勞工。
最後勞保局呼籲,企業務必確實遵守相關規定,以保障員工權益。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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